校长了。”
“大可叔叔,也给我讲两个故事吧。”
“荤段子听不听?”
“想听吉他。”
“哪儿来的琴。”
“一楼有间小Pub。”
小Pub很小,只有两桌客人,大可在话筒前唱,江薇在下面听,她看着他拨弦,指尖灵动,听他低沉的嗓子,唱着一首来自昨天的歌—;—;让我唱一首歌,古老的那首歌,我轻轻地唱,你慢慢地和;是否你还记得,永远的记得,那过去的时光,闪亮的日子……
她止不住跟着唱,眼睛被泪湿润,那闪亮的日子从未过去,就在此刻。
[是的,我睡了,但不愿再醒]
厦门。一周后。
江薇再度回到固有的生活轨迹,朝九晚九,赶着策划报告。菲菲暂时住她家,由保姆照顾,虽与大可不常见面,但一天起码来三四个电话,晚上临睡前也不忘热线让他来段故事。他为此跑了趟书店,买回久违的《格林童话》、《安徒生童话》、《一千零一夜》,补充日渐枯竭的故事资源。
读《皇帝的新装》,问自己,若也在当场,是否也认为皇帝真的穿着衣服呢?没有答案。默想骗子,若活到现在估计已是国会议员,揣着上千万美金的竞选资本,在人群中疾呼—;—;我痛恨牛奶和苹果!但我是脑力劳动者,所以硬着头皮吃下去,为的是给人民谋幸福!于是掌声雷动。无聊,可怜的人民。
当然,人民中还有个说真话的小孩,小孩会什么模样?她对着国会议员大唱—;—;丑怪兽,烂怪兽,再罗里罗嗦,一脚踹到外太空。
又想起小孩的眼睛,大大的,黑黑的,湿润又带着亮光,像谁?想不起来。可爱的小孩,有时真罗嗦,成天吵着听故事,还晚上不睡觉。他瘫在沙发里,仰望着天花板。手边电话响了,心无端提了起来,莫不是神秘人?
不,是岳言。
“这一个月失踪了?”
“去了趟南极又去了趟北极顺便到地心转了一圈。
“挺忙。有空过来吧。”
“刚开了家美容厅,过来洗洗头。”
“没事儿开美容厅?”
“晓萍喜欢。”
“和好了?”
“嗯。说来话长。晚上有空?”
“喝酒?”
“喝酒。”
“电话联系。”
“行。”
挂上电话,背着手在屋里散步了十步半,最后半步没踏完便呈金鸡独立式停在半空。目光被卧室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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