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无踪了。我知道她这是向我表白,但在当时看来,我不相信这是真的,我不相信像她这样一个条件还可以的女生会喜欢我这样的人——一个家庭不富裕说话又不幽默的傻瓜。在以后和很长的时间里,我都不相信,或许是不愿意相信。当然,我并没有把此事放在心上,只是觉得有人喜欢我心里蛮高兴,说明我并不是一无是处,不是时代的弃儿,还有那么一点可以让一个女生喜欢的东西,尽管我并不知道是哪一点。后来,我们俩谁也没有提起这件事,似乎大家都忘了吧。
在寝室召开关于大力发展爱情事业合理开发性资源的会议之后,我决定靠近吴优,之所以选择吴优,并不是前文里所说的容貌,当然容貌是一个因素。如果够不上标准,我是不可能采取行动的。最主要原因是吴优已经向我表白了,她喜欢我,这是再确定不过的事实。在没有百分之百的把握之前,我是不会贸然的行动的。
大一上学期,班上的一个男生看上了万姿——我们班最漂亮的女生,也是最会打扮的女生,初看起来,她不像学生,简直就是一位都市女性——前卫、时尚、性感(这一是从衣着上来讲的)。那小子也不掂量掂量自己的份量,贸然行动,结果酿成大错,打那以后,他和班上的乃至全系的女生都绝缘了。
事情是这样的。那小子也不赖,制订好作战方略,一步一步按计划行事,本来是一件好事,要怪只能怪他选错了对象。首先,他和万姿混个脸熟,有事没事老往人家身上缠,上课下课老跟在人家屁股后面。同学们都看在眼里笑在心里。当然这是可以理解的。追女生嘛,不就是胆大心细脸皮厚吗?然后,他和万姿结为哥妹。第三步,在某一天晚上,他向万姿表白,不料,万姿斩钉截铁地拒绝了他,没给他一丝一毫的机会,直接一句话“我们是不可能的,以后我们还是做同学吧。”那天晚上,那个男生喝了很多酒回来,说了一句话——怪自己没听学长的话不要在大一上学期找女友。当然,这样说不是说那男生怎么样,我和他的关系一般,没任何过节,找不到任何理由和借口对他进行人身攻击。
后来,万姿成了狗熊的女友。那男生见了狗熊像见了陌生人似的,两人很少说话,除非是万不得己的情况。在内心里,我对那男生表示十二万分的同情,但同情归同情,他的所作所为实乃不为明智之人所取。有一只必须提出来,他的事例成了众男生的反面教材,大伙都引以为鉴,避免重蹈他的覆辙。像他这样的,是班上的第一例,可能也是最后一例。
接下来的几天,我一直和吴优在一起复习。在同一个教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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