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娜的律师又叫米娜作证。
“8月7日你是不是又接到杨眉的电话?”
“是的。”米娜说。
“她在电话里说了什么?”
“我要杀了你,我要杀了你……”
“你怎么知道是杨眉?”
“她说,我是杨眉,我要杀了你,我要杀了你……”
“这个声音和5月9日、10日、18日的声音一样吗?”
“一样。”米娜回答。
“这些声音和今天你在法庭上听到的杨眉的声音一样吗?”应该承认,这是个精明的反应快的律师,问的问题都很到位。
“一样。”
“法官先生,我问完了。”
米娜的律师坐下后,法官问瑞恩是否还要问我问题。瑞恩说:“我想让杨眉女士陈述一下米娜禁止令中关于杨眉女士的那个电话号码。”
法官同意。
我开始陈述:“米娜告我恐吓,但她的禁止令中关于我的电话号码并不是我的。所以,我保释出狱后,就打电话给太平洋电话公司,查询了那个电话号码……”随后,我把当时查询的经过从头到尾叙述了一遍。
“那部电话距离你住的地方有多远?”瑞恩问。
“走路5分钟。”我答。
“彼得知道那里吗?”瑞恩又问。
“知道。我们俩有时候会在早晨到斯巴达克咖啡店喝咖啡,那部公共电话就在咖啡店的门口。”
“所以,彼得知道斯巴达克咖啡店,也知道咖啡店门口有部公共电话,对吗?”瑞恩要确认无误。
“当然,有时候,他先到了,会在那里打电话约我。”我肯定。
“法官先生,我没有问题了。”瑞恩最后说,然后坐下。
《爱之罪》第十章8
作证进入尾声。法官请两位律师申诉和辩护。
米娜的律师莱尔开始申诉:“杨眉与彼得的关系持续了两年多,她提出结束这个关系。在结束这个关系之前,她就听说了米娜,并有米娜的电话。她嫉妒米娜和彼得的朋友关系,所以打电话恐吓米娜。”
瑞恩说,“我的当事人杨眉女士,被指控打电话恐吓米娜,但她却在法庭上作证自己是如何发现那个电话号码的,这件事是不是很有趣?换句话说,如果杨眉打电话恐吓米娜,她为什么还要如此真实和真诚地在法律面前向法庭告诉事情和真相?还真实地告诉人们,那部电话就在离她家不远的地方?事实上,杨眉并没有打电话给米娜。她从来就没有打过。8月7日早晨8点,也就是米娜指控她打恐吓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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