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写手们的劳动就有了实现价值的机会,就会有更多更好的人才加入写手队伍并为此奉献一生,网络文化也会因此而繁荣昌盛起来。
这样,网站可以不光靠广告,而靠提高浏览率来生存,至于通过联结而产生各网站之间如何分配收入,无疑会有办法的,而且一些小网站也有了生存发展的空间,也会有人将办好网站作为毕生事业,网站也会具有丰富的层次和内容,人们也会千方百计的向读者提供更优质服务。
这样,一个完整产业链就形成了,今天也许我只是在这儿说说,但一百年后,一个年产值超过物质商品生产的庞大精神商品产业也许会成为国民经济的主要支柱。
也许有人会对此表示怀疑,但看看人们纷纷出钱请人写自传的现实,为什么就不会有人象定做商品那样向自己喜爱的网络作家定做自己想要欣赏或自己想推荐给亲朋好友欣赏的小说、诗歌、散文、戏剧、影视、MTV和其他新的文化作品(如影视小说;影视散文)呢?只要他付得起,说不定还会成为一种时尚,一种表示个人身份趣味的标志,人们会把它印在名片上,就象现在的某些暴发户用书来装饰自己一样。
当然,我并不否认将精神文化产品商业化,会带来很多负面影响,包括其质量、人们的价值取向、为金钱而写作等等等等,但实际上,精神文化产品商业化并不是新生事物,象电影、电视、歌曲等,现在众多杂志也在重金悬赏佳作,而最商业化的美国电影,却是最成功的商业化精神文化产品,你不搞商业化,只能在人家的商业化精神文化产品浪潮中被淹没。与其让一些低劣精神产品占领市场,不如将好的精神商品体现其应有的价值。
下面再将思路理一理:
1,人民群众需要更多更好更个性化的精神文化产品。
2,现在精神文化产品的生产远远不能满足需要。精神文化产品有很大的市场。
3,精神文化产品的市场需要三个要素:消费者即读者或观众听众(需求)
——生产者即写作制作者(产品)——中介者(网络及其为双方提供服务者),
现在均已形成。
4,阻碍市场运转的主要障碍是钱。
5,生产者和中介者无法取得服务应得报酬的主要障碍是中国电信的垄断。
6,各网站必须联合起来才能对付并打破这垄断,应该通过各种渠道谋取自身和生产者的合法利益,如向信息产业部争取,自备信息传输系统,自建网络。当然,还要宣传这样一个最基本的道理——市场经济条件下,提供服务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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