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我准知道应该干什么去。我得去乱碰,象一支
空船浮在水面上,浪头是它的指南针。在前面我已经说过,我认识字,还能
抄抄写写,很够当个小差事的。再说呢,当差是个体面的事,我这丢了老婆
的人若能当上差,不用说那必能把我的名誉恢复了一些。现在想起来,这个
想法真有点可笑;在当时我可是诚心的相信这是最高明的办法。“八”字还
没有一撇儿,我觉得很高兴,仿佛我已经很有把握,既得到差事,又能恢复
了名誉。我的头又抬得很高了。
哼!手艺是三年可以学成的;差事,也许要三十年才能得上吧!一个
钉子跟着一个钉子,都预备着给我碰呢!我说我识字,哼!敢情有好些个能
整本背书的人还挨饿呢。
我说我会写字,敢情会写字的绝不算出奇呢。我把自己看得太高了。
可是,我又亲眼看见,那作着很大的官儿的,一天到晚山珍海味的吃着,连
自己的姓都不大认得。那么,是不是我的学问又太大了,而超过了作官所需
要的呢?我这个聪明人也没法儿不显着糊涂了。
慢慢的,我明白过来。原来差事不是给本事预备着的,想做官第一得
有人。这简直没了我的事,不管我有多么大的本事。我自己是个手艺人,所
认识的也是手艺人;我爸爸呢,又是个白丁,虽然是很有本事与品行的白丁。
我上哪里去找差事当呢?
事情要是逼着一个人走上哪条道儿,他就非去不可,就象火车一样,
轨道已摆好,照着走就是了,一出花样准得翻车!我也是如此。决定扔下了
手艺,而得不到个差事,我又不能老这么闲着。好啦,我的面前已摆好了铁
轨,只准上前,不许退后。
我当了巡警。
巡警和洋车是大城里头给苦人们安好的两条火车道。大字不识而什么
手艺也没有的,只好去拉车。拉车不用什么本钱,肯出汗就能吃窝窝头。识
几个字而好体面的,有手艺而挣不上饭的,只好去当巡警;别的先不提,挑
巡警用不着多大的人情,而且一挑上先有身制服穿着,六块钱拿着;好歹是
个差事。除了这条道,我简直无路可走。我既没混到必须拉车去的地步,又
没有作高官的舅舅或姐丈,巡警正好不高不低,只要我肯,就能穿上一身铜
钮子的制服。当兵比当巡警有起色,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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