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里都是她从世界各地淘来的小东西,这盏落地灯是在德国发现的,据说现在已经没人肯花时间去做了。我花了二万元买下来,还不能送货上门,我只好自己用车弄回来。
一路小心慢行,生怕把我的宝贝弄坏了。
到家开门,双手捧着灯小心往里走。
突然,我感觉到有危险。
本能的整个人迅速后退,几乎是同时我闪开了一道黑影。
黑影一扑空,立刻转身重新扑来。
我急速退了一下,伸手去取玄关处的置物柜隐蔽夹层里藏着的枪。对手似乎看穿了我的举动,并没有给我这个机会,先是一拳击碎挡在面前的灯,接着一脚踢向我的胸口。不得已,双手交错挡了那一下,力气很大。
手肘顺势顶过去,同时脚下向前一冲,他被我逼退一步。
“你是谁!”
对方不答话,只是加紧向我袭来。
你来我往,小小的玄关里,片刻便是几个来回。他的拳脚工夫很厉害,单拼下去我未必有胜算。想了想,借着对地形的熟悉,我飞起一脚将门口的踏毯朝他脸上踢去,趁他躲闪的时候逮到机会将枪取出对准来人,他终于停了下来。
我微微一笑,打开灯。
亮光里出现的平头男人还是让我大吃一惊:“血狼!”
他看着我,咧嘴一笑:“好久不见。”
血狼,听起来乱拉风一把的名字。
其实我猜他取这个代号只是因为懒。他姓郎,而且有一只眼睛上覆着层红膜,那是眼晶体内无法褪去的淤血,影响到视力很不好,用这只眼睛看什么都是血红色,他又不肯去医院把淤血化掉,所以顺嘴就叫血狼了。
这家伙从前是个绝对良民。
善就是善,恶就是恶,这个世界在他眼中黑白分明。
有一次在车上看见有小偷在偷一个男人的钱包,他冲了上去,小偷没能得手,不过一下子拥过来三四个人围住他。那个没能得逞的小偷恶狠狠的一拳将他砸倒在地:“叫你他妈的多管闲事!”
然后另外几个人也一拥而上痛殴他。
拳脚纷纷加诸在身上,他能感觉到自己的肋骨断了,后脑上的一拳让他整个人都战栗的蜷缩成一团。周围的乘客没有一个敢出来说话,连那个被偷的男人也只是捂住自己的包退到一边儿去。
他在缝隙里看到周围漠然的眼神,事不关己啊。
我们的热血曾经沸腾过,然后熄灭,现在不过是个陌生人而已,你自己要冲出来做傻瓜,年轻啊都是你的错。
那一刻,很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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