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立在旁边,等着凌暖从五颜六色的蕾丝胸罩中挑出自己钟爱的。她对于这种事一向很挑剔,什么都要捡自己最钟意的。
对于挑剔我早就失去了兴趣,真的,人生,总得需要妥协的。
幸好,我们两人中至少有一人是快乐的,我应该是她在一生中挑的最钟意的一个吧,否则她也不会要嫁我。
我们快结婚了。
“逸凡,你想什么呢?看看,这件好不好?”凌暖一副小女人满脸幸福状的向我举着异常艳红的蕾丝胸罩。
我很勉强的望了一眼,异常刺眼的颜色,我努力的不让自己皱眉。
“嗯,你喜欢就好。”我笑着,‘喜欢就好’,呵呵,我发现我的人生里越来越多的出现这句话了。真的。
以前我也对一个女人说过‘喜欢就好’,那时,她要我帮她刻一枚印章,很标致的青石上,她说要刻上‘墨未浓’三个字,我不明白为什么一定要刻那三个字,我记得她当时给我讲了一首诗,怎么念我已经忘了,只记得是一个叫李什么的人写的。
我记得清清楚楚,只有那一次,我对她说‘嗯,你说刻什么就刻什么,婆娘喜欢就好。’那一年里有许许多多的爱恨纠缠,说不清是我太任性,还是她要的太多,总之那一年,我们终于没有缘。
那次之后,我再也没叫过别的女人‘婆娘’,我感觉那是一个沉重的承诺,男人是需要成熟的,而成熟的标志,我想大概就是懂得如何逃避承诺,逃避对女人的承诺。
在凌暖终于将内衣挑好付款时,我看见了茉莉,说实话,我没想过,我们会在这样一个时间,这样一个场合,再次相遇。真的,我从来没想过。
我拿着凌暖挑好的艳红色内衣,站在离茉莉几步之遥的地方,感觉自己的身体异常的明显而巨大,巨大到了无所遁形的地步。
我宁愿在今天没有遇见她。
已经相遇,不能装作没看见,没奈何的迎上去。“茉莉,好久不见。”微笑着,感觉自己很有君子风范。
“啊?是你!逸凡,真的好久不见了呀。”她已经三十五岁了吧,略显老态,脸上虽然已经少了许多忧郁,然而那底子是下不去的,她仍是那样一个弱弱的女人。
“妈妈,这个人是谁?”娇滴滴的童音,是个很可爱的女孩子。
我这才发现,茉莉的手牵着一个女娃娃。
“你女儿?”
“嗯。是的。来……浓浓,叫叔叔。”
“叔叔好。”
“乖,好可爱的娃娃呀。”我笑着,拿在手里的艳色内衣不时的在我眼前闪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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