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好。在‘文化大革命’中,你制造了那么多冤案,如果当时处理你,把你定成‘四人帮帮派体系分子’和‘三种人’,是足够了。可是县领导考虑你对革命还是有功的,他们格外开恩,给你定了个‘说清楚’对象,你才得从轻处理……”
阿Q说:“明白,明白,我明白!”
公安高干继续开导他说:“赵阿魁呀,我给你指一条路,这次你可要接受‘文革’的教训,关于赵思乡先生的事,完全是你一个人的行为,你再不可乱咬一气了。好汉做事好汉当,你必须一个人把责任担起来!”
阿Q说:“那样我冤枉呀!我做的任何事,都是通过县里各部门领导的呀!”
公安高干说:“你想一想,现在县领导还是关心你的。只要这些领导同志还在本县掌权,你的小命不还是在他们手中吗?你如果乱咬一气,把他们掺和进去,他们有个三长两短,你还有个好呀!”
阿Q想了很久,觉得有理。问:“你给指条路,我应该怎么交代呀?”
公安高干就此案的主要事实和关键环节一、二、三、四地说了一遍。又让阿Q背了两遍,这次“审讯”才告结束。
过了几天,阿Q一案重新开庭审理。法庭内外人山人海。因为领导有规定,说是“此案涉及国家机密,全国数十家媒体记者,不得入内采访”,引起了一场纠纷。但是还是有个别记者混进了法庭。
法庭内庄严肃穆,审判长,书记员,控辩双方的律师们分别就座。审判开始。……
首先是检察院提出公诉,然后是控辩双方的辩论,如此细节不必细述。
应该说,这次审判异常顺利,几乎是审判长问一条,阿Q对犯罪事实,按照那个“公安高干”给他定下的调子承认一条。阿Q的最后陈述时说:“此案完全是由我一个人承担,是我鬼迷心窍,和赵思乡认了亲,并利用我的关系对他贷款进行了担保。使他骗取了国家巨额财富。为了打开‘路子’,我曾经向县领导行贿,可是没有一个人接受过我的贿赂,我还受到了他们的批评和斥责!”
……
辩论结束,合议庭经过讨论,重新开庭进行宣判。判决书历数阿Q的种种罪行:他在年轻时就是一个盗窃惯犯,并且有调戏和拐带妇女的劣迹,后来参加了国民党军队。在被解放军打散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伪装起义,隐匿和侵吞大量国宝。在“文化大革命”靠造反起家,迫害老干部,制造上千起冤案。而判刑主要依据是在改革开放中,勾结美籍华人大骗子赵思乡,骗取八千万元国家巨资,除了被赵思乡以洗钱的手段汇到国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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