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不少新衣服,在外国的小镇二套西装可以穿十年,在香港?上季的衣服已经过时。
天芝当然是最时髦的,她非常把衣服,很压得住,颜色文选得文雅,看上去舒服之至。我们到大酒店咖啡店坐下,我觉得很温馨,以前我与女友们也爱在寒雨天喝杯东西挡挡寒气。
“婚期可能会推迟到明年中。”她说。
我说:“其实婚礼是丰俭由人的。”其实不该说这种话。
她看我一眼,有很多话要说的样子,结果改口,“彷佛听说,你现在做事那边很重用你。”
“马马虎虎,此刻比较有安全感。”我承认。
“还是没见德松?”她问。
“没有。”
“真奇怪,你没回来之前,德松天天提看你,老说志强如何,等你真的出现,他反而甚么都不说了。”
我沉默一会儿,然后说:“也许我们想家中的对方,不是真的那个人。”
“我明白上她微笑,“有时候我们只肯相信我们愿意相信的事与人。”
“我——可以约你出来吗?”
“我始终是德松的女友。”她坦白。
“你爱他?”我仍在赌气。
“我已投资太多的时间在他身上,恐怕回不了头。”
“胡说。”我微笑,“我不相信。”
“真的,我跟他有感情,”她说:“即使是他的缺点,也值得原谅,当下或许生气得要破口大骂,但随即又与他有说有笑,大家都有得失,谁是谁非?,”
“我枉作小人?”我解嘲的说:”这一年来,你是我努力生活的目标,你不相信?”
她礼貌的说:“如果是真的,我很骄傲,也许当我真正跟随你的时候,你反而没了目标。”
真会说话,我拍拍她的手,“天芝,我有种感觉,我们俩才会是好朋友。”
我送她回家。
当日夜里,德松打电话来臭骂我,我说臭骂!那是真的臭骂,无端端祖宗十八代都牵涉在内,说我勾引他的未婚妻。
我也不分辩,借了耳朵给他让他“尽情倾诉”,说到后来他也累了,静止,以为我也会发作,但是我只是轻轻放下话筒。
真孩子气,我不会有勇气做这种事,当面发话骂人?太难了,我若讨厌一个人,远远避开也就是了,还跟他算得清清楚楚?干嘛?
德松这些年来在荫蔽下,根本没有长大过。
我没有与他争辩,心中一直想着多年前那些宝贵的七彩玻璃弹子,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花无千日红,人无百日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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