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行了,你去了林菁没力气跟你客套。”
萧朗给我系好围巾,故意酸溜溜地说:“好啊,你们是一家人,我倒成了外人了。”
我摆手,转身叫了一辆的士。
守着林菁喝了鸡汤,天色已晚,她催我回家,我终究不放心把她一个人撂在病房里,便交了个床位费睡在她旁边。醒来时鼻端仍有挥之不去的消毒水味。
但是林菁却不在,只见一个身穿病号服的少女背对着我。背影纤细,长发披肩,我的心咚咚地跳了起来,我终于看到了她,我一直回避的她。
她并没有回过头来,只是专注地往玻璃上呵着气,然后就着热气一笔一划地写一个人的名字。
我不禁心如刀绞。什么样的爱什么样的人值得你忘了生忘了死忘了病痛也忘了自己呢?
我想默默走掉,但是我知道这个梦境便如人生,你想一直延续下去的快乐未必能长久,你想逃避的痛苦也不得不面对。
我只有选择面对,颤声叫她:“欢颜。”
她回过头来,尖尖的下巴,褐色忧郁的眼睛,她正是欢颜,二十一岁的不一样的沈欢颜。
看见我,她笑了,仍然是甜甜地叫我:“姐姐。”大眼睛里却空洞无物。这个时候,怕只有她心心念念的某人才能使她双眼绽放神采吧。
查房的医生进来看见她马上皱眉:“怎么还不回家,烧不是已经退了吗,咳嗽的药也已经开了。”
她很乖地应答,其实我知道她根本听不进别人的话。
我走近她:“走,欢颜,我们回家。”
她摇头:“不,他不在家里,他说过到这里来接我,我怕他找不到我。”
我逼视她:“我说的是回你自己的家,有爱你的爸爸妈妈。”
她一味摇头,眼里隐隐有泪光闪耀:“不,姐姐,你不知道,我已经回不去了。”
我当然知道,为了那个他,你抛家弃亲,中断学业,来到这举目无亲的荒凉之地,真是自作孽,不可活。我想断然暴喝:“够了,你所做的一切都够了,你还不清醒吗?”
相反的,我只是再一次体会到这种碰得头破血流也不回头的执迷不悔。二十八岁的沈欢颜再也不可能拥有的执迷不悔。
我只有退一步:“好,那么回你们的家,让我去看看你们的家。”我说着,渐渐哽咽。
我拉着她骨瘦如柴的手,一步步走向“他们”的家,就像走向那已预定好的宿命。
这是一套只有十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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