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性语言非常之好。跟非鱼恋爱应该是一件审美但是绝非实际的事情。不过我是真的喜欢非鱼的小说,有时候我对于爱情的观感还是停留在精神层面——因为如此,当我睡在宽大的床上看着他写的文字时,觉得非常的不可思议。有温暖的灯光照着,人总是会产生一些罗曼蒂克的想法,大脑分泌的“安非他命”会使你迷失方向。
不过,非鱼喜欢的书居然是佛经,我并不是说佛经有什么不好,但是从小我们的教育里不是灌输一种“宗教是民众的鸦片”这类思想,所以充满浪漫主义气息的非鱼喜欢佛经,还是令我吃惊。佛经对于地狱的描述绝对是不那么浪漫的,充满混乱抑郁的气氛。 一般来说,天才们都有宗教信仰,比如蒲松龄、托尔斯泰,信的多了,小说里会有一种诡异的氛围和智慧的灵光。
我明白自己喜欢的缪非鱼是纸上的,而这一个,则是现实的。因此我知道我的选择会有意外。
现实的东西总是令我们感到不满足。
这时候,电视里在放达斯汀。霍夫曼的《毕业生》,那时的他显得傻乎乎的,因为很年轻的缘故——容易受到诱惑,热情洋溢而思维混乱。
他在和一个女孩子说:“嫁给我吧。”
语气完全不自信,眼神直愣愣地看着对方。女孩子尴尬起来,显得迟疑惶惑,显然这样的要求很滑稽,时机还不成熟。
最终她只能表示,需要时间仔细思考,然后她拉开门走了。
女孩的脸上有一些伤感,她好象知道这个口口声声说爱的男人和另一个女人的私情。
达斯汀。霍夫曼坐在床上显得十分沮丧,开始惶惑的东张西望。
坐在椅子上的非鱼看到这里笑了起来,他模仿达斯汀。霍夫曼的语气冲我说:“嫁给我吧。”
我笑了起来。如果我可以在镜子里看见我的脸,那一定是一个苍白、无力的笑容。
这句话使得我们尴尬地的对视了几秒钟。好像印象里,我们应该是选择一个正确的时间、地点来表白。也许转换一下时间、地点,爱情就成为爱情了。
他轻轻的拥抱我,那一瞬间我觉得很温暖,对于我而言,我喜欢这样的拥抱。也只限于拥抱而已。我可以嗅到他身上的干净的气味,还有体温。但是对我来说,却有一点伤感。最后我轻轻地放开手,放手的时候,我不知道,这样的姿势,是否就是拒绝。那一个过程,的确是相对地显得漫长。
我走到沙发边坐下来,觉得很累,城市的夜黑得很快,只好将房子里的所有的灯都打开,我想这样的灯光使人疲劳好象在充满阳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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