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于女主人所用的“兰蔻”唇膏,它抹在女主人肥厚的嘴唇上,显得十分抢眼眩目。
那个肥胖蛮横的中年女人,也许是为了掠夺失去的时间,所以常将触目惊心的色彩恣肆的用在身上,但却始终不知道颜色和婚姻一样,不是寻找你喜欢的,而是适合的;对于公共标准如何转化为私人标准,这胖女人浑然不知。
李芬芳有一次趁她不在的时候,试用了其中的一只。
这种红被广告词里叫做“香槟红”——它象水晶杯里的香槟一样芬芳四溢,虽说“香槟红”是孱加了了冰块以后浓烈的红色被稀释,并不纯正,但是那种光泽带着肤浅直接的诱惑,深深地吸引了李芬芳的注意。它促使李芬芳重新发现自己——原来略加修饰的自己可以这样年轻漂亮。
在和我的对话里,李芬芳始终是羞怯的,她的声音柔和温软,已经掩盖了原来家乡的口音。那个来自于江北小镇的语音尖利,上扬的尾音常让人联想到被谋杀的尖叫,现在已经被消融在广义的普通话里。
李芬芳所唯一没有被改变的是皮肤对于温度的适应性,她说气温一升到38度她就燥热难眠,即使是在和她的男主人同居后住在有空调的大房间里还是这样。她皮肤上的热度已经永远停留在那个寒冷潮湿的江北小镇上,常常唤起她的记忆。
她说,我喜欢凉快。
我突然意识到我所居住的这个城市的唯一缺点是太热了,这样的温度促使一切迅速地由成熟走向腐坏。
至于如何和她的男主人由雇佣关系变成后来的同居关系,她说,因为那几天,女主人回娘家去了,她就在家里洗澡。
说“洗澡”这个词语的时候,她暧昧而牵强地笑了一下,后来,男主人回家来了。
你知道,男人和女人,在一起——就这样。最后一个人洗变成了两个人洗。
那么简单?
就那么简单。
他答应给她安稳的生活,现世的安稳,让她觉得心里沉沉,倘若她不伸手来抓,就会稍纵即逝。
他对你好不好?
他,也不是不好,他给我另外住着一套房子,还有人照顾我。他想起来,就会过来看我,忙的时候,就不记得了。不过有一次,被他老婆知道,带着自己家的兄弟打到门上,她揪住我的头发往门上撞,撞得额角都青了。她的两个兄弟更狠,一个拦腰抱住我,另一个使劲踢我小肚子,说是要打死我。
你有没有报警?
不敢。她有点惶惑地看我,头低下去。不敢,是我理亏。
所以以后她每次睡觉都要用铁链紧紧锁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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