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生怕有人闯进来。李芬芳不喜欢自己住的那间房子,大而不当、装修俗气,白森森的墙映着黯淡的朱红地砖,潮湿、空气里泛着霉味,象一坐年久失修的古墓,在那里头,所有的一切静静的发酵、腐烂、死去。家里新添的一个小保姆名义上是照顾她,实际上随时随地监视她的举动,然后报告给那个男人。
我问了一个愚蠢的问题:“那么,你爱他么?”
在我这个年龄,总是尝试用情感去看待两性关系,如果打算和一个人在一起,总认为多少要有爱悦的成分在里头。
李芬芳看了我一眼,低下头,“但是,那个时候,我已经是他的人了……还能怎么样?”她左臂上有一道很深的伤疤,皮肤白皙的,那道蜷伏在臂上的伤疤显得更加可怖。这是另外一次,女主人找上门来刺的,用一把锋利的水果刀,直直扎下去。
她叹了一口气,生怕死不了,扎完了,又补一刀。我家里人却跟我说,这是报应,是我自己造的孽,活该。
那个男人还是常常来看她,有一次过生日,她记起自己已经21岁了,他送了一对分量十足的金镯子,“咔嚓”一声戴在腕子上,象是锁犯人的铐子——这个比喻真不好,她笑。
但是他不要小孩,他已经有够多的小孩,全是前世的冤孽,现世来讨债的。他要她避孕。
不过我很喜欢小孩,真的。她的脸上浮现一个苍白而谦卑的笑。
我喜欢小孩,李芬芳说,她想办法生了个儿子,是偷偷地怀上,象是还了个心愿,儿子象她,脾气拧,常常哭闹到深夜都不肯睡觉,大概是不适应城市那种闷热的气候。
而她在很长时间里,过着一种与世隔绝的生活,这生活里只有她和这个孩子。他和孤单的她相依为命,她的世界里,也就只有这一点点希望了。看见孩子安静地熟睡时,她觉得,平安喜乐,那种平安喜乐抵过了曾有的凄凉和无助。
那个不喜欢孩子的男人来看她,看见的是一个身形凝重的女子,敞着怀在喂奶,虽然不复轻俏灵活,但是倒更象一个妻,一个母亲。
“那么,你打算过你的将来么?”
“将来,”她显得局促不安,“我连现在都没有——怎么说将来?”
她迟疑地告诉我,前几天回家发现孩子丢了,她无法确认是怎样丢的,但她猜测和那个不喜欢孩子的那个男人有关。
她觉得报纸可以帮她的忙,因为以前报纸也帮过别人,自然就可以帮她。
说话的时候,她的声音一直微微颤着,低着头,我总觉得她不象李果私访过的那些女性,她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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