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是庞川,玉华徐凡听后都很气愤,茂仙更是愤怒,如果自己在家一定要和他拼命。
玉华叫父亲不要着急,自己先到互联网上查查资料,看看有什么好的解决办法,再做打算。
庞川一日半夜醒来,无法入睡,他跟茂仙将:“我不能呆在这里,我要回去。”
“干嘛又提这些,既然上来了,就安心照看孙子,回家后又没人能帮你,玉清他们已经到广东去啦,你回去有什么用?”
“难到我就这样出来,不明真象的人还以为我干了见不得光的事跑路。”
“到现在你还关系别人对你的看法,你需要帮助的时候,又有谁站出来帮你。”
“可那里才是我们的家,我不能就这样,以后难道就永远不能回家。”
“看那倪建中的样子也活不了几年,养好自己身体,享富不更好。”
“玉华他们现在也不容易,又要供房,房租又贵,消费又高,我不想跟他们添麻烦。还有那楼房可是我们辛辛苦苦挣回来的,凭什么白送人。我宁愿把他推了,也不便宜那畜生。”
“明天跟玉华说说,听听他的意见,不要每次都独断专行,要是早听玉华的,就不会成现在有家不能回的局面。”
“有钱难买早晓得,现在后悔也没有用了,你道我不后悔吗,都是让玉清害的。”
“好了,不要再埋怨别人,再说就把孩子给吵醒啦。”
茂仙只到庞川随便说说,没有当真,一会儿便睡着了。
庞川挣着眼想了一爷,现在孙子也看过了,不窝囊的过一辈子,这些日子什么风浪都见过,刀光剑影也不过如此。“六十而知天命”也没有什么好舍不得的。他想无论如何也要拿回属于自己的东西。
玉华开始在有关法律的网站上大量投递咨询信息,看看集大家智慧能不能解决这个长达十数年的局。他想写一个简要说明,写清楚事情的前因后果,每一个键盘的敲击都感到特别的沉重、心酸。
一行行字在显示器上被显示出来:
发生地:某市的某个贫困乡村。十一二年前,A被B强奸怀孕后(世俗压力)被迫结婚。婚后,B疯狂的对A进行虐待,殴打,在不堪忍受后离婚(卖房后付给B二万五,当时是一大笔钱,A为了能摆脱B自己没提出其他要求)。法院将小孩判给B,B在事后,将小孩抛弃在家,由有病的父母带养,他母亲将孩子扔在A父母门外,A父母将其收养(长达10多年)。
此后,B常常以武力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2页 / 共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