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持棍棒、刀具、火枪)威胁A父母,让其交出A,扬言要杀人、放火,经常夜晚骚扰,使A父母日夜难安。
在某日,将A的爷爷、父母打伤,A的爷爷(70岁以上)还击将B打伤,乡政府及派出所皆表示无能为力,竟然还让A的爷爷赔付部分医疗费,(乡里对B怨声载道),B事后继续采取威胁手段,还远到苏北对在那里就学的A的弟弟进行威胁,敲诈钱财。A知事后,没有办法,要使父母家庭人员平安,不顾家庭亲友的反对,假意与B和好(没复婚),到广东打工,家庭才有几年平安。但B不知悔改,好吃懒做,时常对A殴打虐待。
2005年,A在认识C,并在2005年末结婚。B知此事后,回到A父母家,抢走小孩(法院判给他的),一点不记A父母对他的孩子养育之恩,每日以棍棒、刀具敲打房门,砸坏门窗,讨要钱财。A父母向镇派出所报案多次,派处所内有B的亲朋好友,不但多次不对B采取措施,还让A父母出外躲藏,事后,B强占A父母房产(A父母向区法院起诉,希望要回财产、房屋,法院在收钱后,在发送传票路费没有先付的情况下拒绝发送传票,导致事后严重事态的发生,A父母被迫离家,法院拒不退款。老百姓的钱容易吗?),抢劫了他们的财产,将谷物东西变卖,A父母带亲戚4、5人去搬自己的财物,B纠合十(20以上,中不少是当地地皮,流氓,黑社会性质人员)数人手持刀具、铁棒、其他凶器,将A父亲打伤,A的亲戚还击自卫,互有损伤,派出所不主持公道还罢,反而将A父母亲戚抓去派出所,还让A父母亲戚赔偿B方3千元才放人。A父母有家难回,只有背景离乡逃难。希望B能有所收敛,好好善带他们的外孙。A父母逃亡后,家中还有近80的老母是他们最为挂心的。
在外的一月时间,B在家卖掉了A父母的粮食、谷物挥霍完后,又到A奶奶(爷爷被打伤几年后逝世)家要钱,滋事。亲戚向乡政府和区(镇)派出所报案(回答还是:我们会去找他的。。。。。其实什么也没管。。。。。。),A的父亲决定回家直面B,要在提起诉讼,讨会公道。
A的父亲是一个大好人(调查可知,随便问问乡里人),长期从事基层管理工作20多年,队长到村长,年龄大后任敬老院院长,多次获得乡里、区里、县里表彰,还上过电视推荐过管理敬老院的方法,他从来都是以人为先,常年解决村里纠纷,不知缓解了多少矛盾,是乡里公认的大好人。可是,他在文革几十年后,又遇到了人生的最大麻烦。将一生都献给基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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