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吃鸡!”然后又在我背上踢了几脚。他踢得又重又狠,像擂鼓一样砰砰响。但我几乎没有感到疼。“你倒经踢。”他说着把一口唾沫啐在我面前的地上。我说:“你们不要我就踢死我吧。”他说:“噫?你还赖死?!”我摇摇头说:“我不是赖死,是活不成了。”他说:“你活该!”
半个月以后,我又爬上了一列货车。槐花路没有别的油画店,我觉得我再留在那个叫槐花路的城市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便来到一个叫板城的地方,那个城市看起来有点像槐花路,也是灰蒙蒙的,街边也是杨槐树。我在那儿一边捡垃圾一边瞎转,转了二十几天,照样一无所获。后来我又转了十几个城市,其中包括武汉长沙这样的地方,那里虽然有画店,但人家都不要我。人家不是嫌我是个捡垃圾的叫花子,就是嫌我不会做膺品。人家问我,你会做膺品吗?他们拿出一幅张大千的山水,或者一幅黄冑的驴,问我行不行?我只好默然地走开了。
在一个叫新集的地方,我遇到了流浪歌手昏鸦。我以为这辈子再也不会见到这个人了,没想到在新集会碰到他。当然这也没什么好奇怪的,许多事都不是我们可以想得到的。当时他在新集广场上一座银光闪闪的现代雕塑下唱歌。我看不出他有什么变化,还是一头长发,一张灰白的瘦脸,长长的手臂和长长的指头。他和在南城时一样。那时候是下午,离黄昏还有一阵子。他没有什么听众,包括我在内,大约五六个人。唱的还是那首在南城时写的歌,这么多年了,他没有写过新歌?但我喜欢听那首歌,我是被那首歌吸引过来的。我在广场旁边一条路上走着,听到了这首歌时有点不相信自己的耳朵,然后我就情不自禁地往这里走。
我只看见了昏鸦一个人,没看见余小惠。
黄昏时他的听众都走了,只剩下我一个人。我跟他说了几句话,我对他说:“你还有一个同伴呢?那个女的,怎么没看见她呢?”他盯住我看了一会儿,说:“你是谁?”我说:“你不认识我,但我认识你,我是南城人,以前听过你唱歌。”他点点头说:“噢,南城,我去过南城。”我说:“怎么没见那个女的呢?那时候你们不是在一起的吗?”他抬头看看天,拨拨吉它,很忧郁地唱了两句,然后又看着我,说:“我们已经分手了。”我说:“那她呢?她到哪儿去了呢?”他说:“不知道。”
我心里疼了一下。我自己都落到这一步,怎么还会为一件这样的事心疼?
我问昏鸦:“你妈的你怎么能不知道?”
昏鸦说:“我为什么不能不知道?我们没有爱情了,分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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