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怕死则临阵当先,士卒乃可效命,故次之。为名利而出者保举稍迟则怨,稍不如意再怨,与同辈争薪水,与士兵争毫厘,故又次之。身体羸弱过劳则病,精神乏短者久用则散,故又次之。”他还对招募士兵的条件作出严格规定:“须择技艺娴熟、年轻力壮、朴实而有农夫气质者为上。其油头粉面,有市井气者,有衙门气者,概不收用。”他后来在上咸丰帝奏折中,对为何选择山农为士兵作了解释:“大抵山僻之民多犷悍,水乡之民多浮滑,城市多游惰之习,乡村多朴拙之夫。故善用兵者,尝好用山乡之卒,而不好城市近水之人。”曾国藩严格把好兵源入口关,要求招募新兵“不杂一卒,不滥收一弁”。
特点之二,将必亲选,兵必自募。曾国藩确定,“勇营之制,营官由统领挑选,哨弁由营官挑选,什长由哨弁挑选,勇丁由什长挑选”。他认为,这么做,好比一棵树,统领像树根,依靠树根而生树枝、树叶,整个组织一气贯通。这样,密切了军队内部关系,“勇丁感营官挑选之恩,皆若受其私惠,平日既有恩谊相孚,临阵自能患难相顾。”因此,“凡勇皆服原募之人”,后来湘军上下抱成一团,“将卒亲睦,各护其长。其将死,其军散;其将存,其军完。”官兵之间的亲密关系,改变了绿营“军兴调发,而将帅莫知营制”,“将与将不相习,兵与兵不相知;胜则相妒,败不相救”的痼疾,有利于提高战斗力。
特点之三,军额自定、粮饷自筹。湘军要编练“一大团”,是曾国藩的初步设想。“一大团”到底招募多少官兵,咸丰帝没有限制,朝廷也不定死,由曾国藩说了算。曾国藩认为,要能成军打仗、有所作为,起码得由一万人左右。这是他确立的一个目标,规模能不能再大一些,取决于他的决心,也取决于所筹粮饷、所获装备的数量。湘军的编制是由曾国藩拍板定案的:以营为基本制度,每营五百人,分前、后、左、右、中五哨,每哨又分为五棚。营官上面,有分管数营的分统;分统上头,又有自主一路的统领;统领上级,是分管一方的统帅;统帅之上,是统率全军的大帅;大帅就由缔造者曾国藩担任。而绿营的建制是由清廷确定的,不能随便改变。当时除东三省不设绿营外,其他地区以一省或数省为军区,军区的最高长官是文职出身的总督或巡抚。一省之内分若干镇,每镇由总兵统率。镇下设营。全国绿营员额六十万左右。清朝正规军八旗兵、绿营兵,后勤供给无论平时还是战时,在中央由户部、兵部统一负责,在地方由各省布政司统一负责。湘军是在办团练的幌子下招募成军的,而办团练是朝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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