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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都有某种惰性,很少会有人主动寻求进化,大都只在迫不得已的时候,学会了生存,磨练出常人所没有的品质——安生何尝不是这样呢?在坚持了两三个夜班之后,他发现,以一种反常态的方式来生活确实不那么好受。然后,他甚至有点后悔了。但这份工作是他自己选择的,没有人强迫他,那么,摆在他面前的唯一选择就是学会适应,把此前尚没有发掘出来的潜能迫出来。“不趁现在搏一搏,什么时候搏?”他这样劝慰自己。
在经过了一个多星期的调整之后,他的生命钟终于基本上适应了工作的需要。如果标准不是太苛刻,如果夜猫子也分出等级的话,他已由业余水平,迅速提升到了半专业水准。
夜终于一个又一个地熬过去了,他的生活也开始变得规律起来:下了夜班之后,他会跟恩华一起去吃点东西,一只水煮鸡蛋或者一碗豆腐脑——但不能吃饱了,吃饱了会睡不着——然后就回宿舍睡觉。一直睡到下午三四点钟,起来干点杂事,干完后就到街上转一圈,通常两三个人一起,有时也邀上明芳。逛回来后,就吃晚饭,然后睡一会儿,直到去上夜班。这样的安排其实有着不少的好处,比如下午还可以逛街,充分享受一下清新的空气与和暖的阳光;比如中午可以省一顿,而夜宵是赚回来的,因为厂里为了提高工人的积极性,上夜班的人每天都有一元钱补贴。
安生虽不敢说现在的感觉很好,但也不算很坏。不过,自从做了操作员,他再也没有看到过林姑娘。他曾在买饭的时候,或者上下班的时候,或者去找明芳的路上,都要“碰巧”地停顿片刻,却从未“碰巧”地遇见她,以至于一直很想看到林姑娘不穿工作服时会是什么样子,也没能如愿。他的脑海里仍然是林姑娘穿着那洁净的淡蓝色工作服,坐在那只小塑料板凳上,手里拿着录音机的塑料部件,熟练地不急不慢地干活时的样子。如今不能再见,他有些怅然,而且,这种若隐若离的感觉始终萦绕着他,驱之不散,终成了一件心事。但心事愈想搁下,愈是搁不下来,他又一天终于忍不住对恩华说了。
可他说了半天,恩华还是没弄明白,就问他到底是不是喜欢上那个林姑娘了。安生的脸刹地就变得通红,通红得简直令人怀疑。不过说实话,他也不大明白,是不是“爱”上了林姑娘。“爱”的通俗说法就是“喜欢”,恩华所说的“喜欢”就是“爱”了。因为他是爱着春云的,尽管他对春云的爱几近绝望,而爱情最忌讳的就是三心二意,恩华这一说,让他自觉心虚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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