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太追求完美了吧。他对支边的事还在犹豫不决的时候,现在母亲做了决定,父亲也就不再想行不行了,而是全心全意地去办这事了。
此事在老家刚一说出,首先遭到我小脚姥娘的强烈反对。老娘个子很高,由于操劳,很早就驼背了,就像一棵弯腰的高梁。她有着说一不二的家长作风。她说那个地方太荒凉了,也离家太遥远了,一旦去了,怕是我们再也难以相见。在老家人们的印象里,那个地方是流放人的、没有人烟的荒凉沙漠,在天之涯地之角。除了些羊、马、狼之外,再就是不长草的沙漠了,荒蛮的可怕。有个从省城里来我们村教书的青年志愿者,一个漂亮的梳着双辫的女老师,啧啧地说,那地方的虱子比玉米粒还大哩。跳蚤像炒黄豆一样劈里哗拉乱崩。但母亲主意已定,而且是先斩后奏的。两个烈性的女人,谁也不妥协。最后小脚姥娘指着我母亲骂道:“你这个不听话的死妮子,你是要成心气死我啊!将来你可别后悔!”但无论谁说什么,母亲的主意已定。
分居二地,男人不在家的艰辛日子,也许只有母亲知道它是何种的滋味。
母亲想从此结束目前的这种状况,尤其是结束家里没有男人支撑的生活。苦就一块儿受,福就一块儿享。她实在不想再忍受没有男人的孤独。那种没有男人的无依无靠,无法使心得以放松的感觉并不比生活的艰难对她的折磨小。再说孩子们也都大了,虽然去的是偏远的地方,但毕竟也是个城市,全家都变成了吃商品粮的城里人,孩子将来找工作、找媳妇都要比在农村土窝子里好一些。凭这一点也没啥后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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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那边把事情很快办成了,并给我们发来了户口迁移证。不久父亲也风尘仆仆的回来帮着母亲搬家。至于家里的家当也实在没有什么,无非是几个没有漆过的木箱子,两口大瓷缸,一付多半新的水桶和一根长扁担。还有个做饭的旧风箱,铁炉子,再就是破旧的被褥了。家中最值钱的要数是借钱刚盖起不到一年的那几间土坯房子,但那是带不走的。因为走的急,也只有托别人看管着。万一H城不好,起码还有个退路。邻居本家的一些人都想趁机捡点有用的东西,可在院子里转悠了半天也没发现什么,一副大失所望的样子。
临走前的那天晚上,邻家的同伴小毛来找我。他问我你将来最最想吃的是啥东西。说完他咕噜咽了口唾沫。好像我以后坐火车当了城里人可以享福了。我想了一会儿,告诉他是大米饭。这种饭我以前曾吃过一回,但没吃饱。那香味却刻骨铭心,至今一想起来都叫人流口水,肚子里发出咕咕的鸟鸣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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