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在街上走着总觉得自己被蔷薇花所包围,后来才明白这艳靡的芳香从何而来,和黑色的包装很相称,魔女的魅惑。
金色蔷薇花,英国皇室的徽标。
小时候听说过那场惨烈无比的蔷薇之战,温热的血液浇灌了妖媚纯洁的蔷薇花,残酷的美丽。阖闾的名字竟然是光,光,我最喜欢的一个字,很同情他,馆娃宫中的那人难道没有为他留过一滴眼泪吗?为了那人,他付出了自己的国家、人民、皇权,还有生命。待我拱手河山讨你欢,他不是一个好的统治者,却值得我尊敬。另外一个人和他一样悲惨,舍弃了世世荣华,却也得不到一丝真心相待,琳琅妃啊琳琅妃,于心何忍。这世上能一直繁衍下来,生生不息的惟有一个情字。
情之毒,罪不可赦却难割舍。
如果我们的关系里没有了情,我会快乐吗?即使是千疮百孔的情到时也会让我感到力量吧!
再后来,很多事情就不再像从前那样扑朔迷离,事实像一个从来不会输的玩家,戏弄人间。
像我辈这般没什么经验的新手自然会陷入其中,不能自拔,非要弄得头破血流,方才罢休!
李煜说,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我原本不喜欢这些忧伤的诗词,我总觉得古人就是这样——看见落叶就要悲秋,看见花谢就要伤情,看见夕阳就要叹息生命迟暮,可现在,我忽然觉出这些东西的好来,好像也没有什么其它的句子能概括人们在感悟中度过的年年朝朝岁岁。
一转眼,太阳都变老了,何况这城市。在写这句话之前,我到厨房煮了一杯咖啡,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养成了这样的坏毛病,总要等咖啡凉了才想起来要喝掉它,而郑诺知道我最不能喝凉东西,我的胃不好,郑诺说如果我不好好保养它,时间长了,它会伺机报复我。现在我因为要写这些可能别人一眼都不愿看的烂东西,总是虐待我的胃,我真得很担心有一天我也会支持不住,我担心的不是我会不会死,毕竟我身边的人在一年中已经先后有两个人奔赴了死亡阵营,轮到我自己我也不会觉得有什么惊讶,我只是希望我能把这发生在2001年到2006年之间的事情一五一十的记录下来,万一我阳寿未尽,还可以有时间再回味回味。
作为黎天爱本人,我实在有些不讨喜,我决定真实地记录我和我周围的生活。不知道我的朋友会不会因为我未经许可而暴露了他们鲜为人知的隐私而和我对簿公堂,虽然我已经隐姓埋名。不知道夜色的凄凉会不会给我一些前所未有的创作灵感,不知道飘散的雪花会不会让我暂时忘记那些最痛的伤口而有勇气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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