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生命,糟蹋书就等于是在玩命。因此我爸在发现我的语文课本被我画成“百鬼夜行图”之后,气得当下就要用“佛山无影脚”废了我,还好我当年在托儿所时练就的“金钟罩铁布衫”功救了我一命——我爸的大脚并没有给我造成太大的伤害。但是随后而来的比《传奇》里的屠龙还要厉害、带有忽略防御属性的超级武器——鸡毛掸子,却让我吃尽了苦头。
虽然我那次饱餐了一顿佛山无影脚加鸡毛掸子炖肉的豪华大餐,但是我在书上乱画的毛病却一直都没有改正——这也是当年我爸对我不成功的几次教育之一。一直到高中毕业,我的各种课本只要是有插图的,都无一例外的被我画的乱七八糟。其实到了大学我依然想画,只是可惜,大学的教材上没有插图,不然那通胡子眼镜是肯定少不了的了。
柄承托儿所时的光荣传统,当年我们几乎天天都和班上的女生们打架——因为和男生们打已经没有挑战,腻了。那时候我们都还不大,对于男女有别的认识仅限于洗澡和上厕所上。因此当时我们在和女生打闹的时候基本上除了掏裆以外几乎什么招数都用上,那时候班上的不少女生也是相当的彪悍,打到兴起时甚至会学当年敢死队玩赤膊上阵,连我们这帮大老爷们都被吓得够呛。
当年王鹤的同桌是一个叫史多凌的女生,那是我们当年主要的攻击对象,因为她总是爱和王鹤作对,动不动就打小报告。做为报复,她也就成了我们兄弟层出不穷的坏主意馊点子的最主要试验田。比方说,下课以后我们没事就会抓个毛毛虫什么的往她身上扔,要么就是放在她的文具盒里——这是我们总结出来的对付女生最有效的手段,直到现在有时还会用。这招对付史多凌相当的好使,常吓得她嚎啕大哭。而我们则以胜利者自居,山呼口号:打倒史多凌反动派!然后徐老师就会闻声而来,将我们臭骂一顿之后罚站,几乎天天都是如此,放现在看来实在是没什么新意。因为这和我们后来使用的卑鄙招数比较起来,实在是太小儿科了。
当然有的女生用毛毛虫这东西根本就吓不住她们,甚至有的连老鼠都不怕,比如说当年在托儿所的时候和我打架的那位张甜甜小姐,非得用使用蛇这种超级武器才能镇得住她——而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