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慢的,我的内心也平静下来,觉得这种平静的生活,未尝不是一种幸福。
与此同时,我与阿伟的联系愈加密切,阿伟通过电子邮件告诉我,他在美国的生活很好,与一个叫做杰克的美国小伙子同居了。他们在美国的同居生活几乎是公开的,认识他们的人中没有人觉得他们的这种关系不正常。但美国的法律也是不允许这种婚姻的,所以他们现在苦恼的是不能像异性夫妻那样,取得合法的婚姻地位。
阿伟还告诉我,在美国,有一个有趣的现象,尽管人们对同志的态度比较宽容,但如果在公众场所,有哪个人敢牵着同性的手走路,就一定会被视作同志而遭到人们的白眼。所以,在美国你几乎看不到同性之间在公众场所的亲密情形。
阿伟说的这种情形,我们这儿恰恰与之相反。
在中国,同性之间特别是女性与女性,在公众场合亲密往往被人们看做是友谊的象征,在大街小巷,随处可见同性之间手牵手的情形,不管是男性还是女性,都不用担心别人会对他们(她们)的这种举动想入非非,妄加猜测,更不会遭到鄙视。相反,人们还会以羡慕的口吻说:瞧,这“姐妹俩”(或“兄弟俩”)相处得多好!
虽然人们对此如此“宽容”,但一旦得知他们(或她们)是那种关系,马上就会大惊失色,立即会把他们视作洪水猛兽,把这种行为看作是肮脏、罪恶,谈之色变。
娶妻生子(2)
这,大概就是中国特色吧。之所以会演变成中国特色,大概因为中国几千年来都是异性恋占绝对主导地位的社会,因此同志一直处于一种边缘状态,对这种现象也就不甚了了吧。
在中国古代的志怪或市井传奇里,常有同志的描写,可都被当作恶习,痛加鞭笞和嘲讽。同志给大多数人的印象是很神秘,离我们生活很远,虽然大家很少看到这些躲在不为人知的角落里的“异类”,但几乎所有人都认定,这些异类之间的行为是古怪的、肮脏的、罪恶的。
意外发现
儿子已经3岁了,已不再需要妻子更加的操劳。这时的妻子,已有了更多的时间用来收拾自己,这时的她不知不觉间变成了一个风姿绰约的少妇。少妇的魅力也是很特别的,走在大街上,她的回头率一点都不比少女时代低。
生了孩子不久,我就和妻子分居了。我们的房子很大,我的书房兼起居室,离妻子的大卧室相隔有20米那么远,没事时我也很少到她的房间里。我因为要写作,她一般也很少到我的房间里打扰我。
妻子是个讲究生活情调的女人,她的卧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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