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里面写的女人,那么多男人爱死了她们,每天还穿得花枝招展得像一只只漂亮的小蝴蝶穿梭在城里的各大名店名门,偶尔认识个男人不仅叫座,还能赚点钱。我问我自己,怎么这样美的生活总与我无缘呢?我怎么连一个男人都守不住呢?我想了整整三天三夜,我想我该
怎么办?是回老家?还是坚守阵地等待偷油婆回心转意?或者还是留在金都彻底改变我自己?我选择了留在金都,但是我要改变我自己。最主要原因是这房子还没有住完,我心痛那半年的房租,那可是我用汗水和忍受换来的。我把平时都舍不得花的钱都拿了出来,到三里屯服装街溜了整整一天。首先花了160元给自己买了一双棕色的小皮靴,然后再买了一条织锦缎的黑色小喇叭裤,80元,一条玫瑰红的长丝巾,50元,然后再买了一件加厚带毛的长棉外套,280元,去理发店把头发前面染了一小绺黄色,几个月的酒吧生活让烟把我的脸都熏得蜡黄。又花了80元去做了一次“自然美”的美容,最后破例给自己买了一支“兰蔻”的唇膏,所有的东西都齐了以后,我换了一酒吧,我当起了坐台小姐。
我学过文学,又略懂一点音乐,我自以为比有些女人更能招引男人,我陪酒不陪夜,我要对我自己好一点。但后来发现男人对不陪夜的小姐根本不感兴趣,于是我铤而走险。第一个上钩的男人,是一个在国外会计事务所工作的会计。脸白白的,戴一幅金丝边眼镜,头微微有些秃,右手中指上戴着一枚特大的翡翠玉戒,大约三十岁左右,他让我叫他白哥,他没问我叫什么。上床以后,我闭上眼睛努力地像书里写的那样去做,想着满天的钞票会像蝴蝶一样在我身边翩翩起舞,但我最后还是露馅了。白哥发现我是如此的笨拙,居然都不敢摸他的鸡鸡。再看我又不是处女,就问我是不是背着丈夫出来玩来了,我当然骗他不是,我告诉他我有点不舒服。那天,我真想钻个地洞躲起来。心想,怎么别的女人一出手就像个工程师级别的,至少也算得上是个技术员之类的。我怎么一干就像个二级车工一样,出一废品还不小心让头儿给逮住了。我埋怨自己太笨,我想,我怎么会那么笨呢!白哥还行,那天他给了我五百元。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一天赚了这么多的钱。由于在bar里工作过,从红葡萄酒到whisky再到鸡尾酒,不到一个月,我全学会喝了。也认识了好多乱七八糟上到所谓经济学家下到小流氓无赖的各种各样的男人。
第36节:我也越来越恬不知耻了
我也越来越恬不知耻了,我慢慢体会到了什么叫“疯狂”,什么又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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