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gh”了。我要给偷油婆看也给我自己看,我到底可不可以在金都活着,甚至再做一次作家的梦。以后的半年内,我只见到了偷油婆两次。一次是他在一个酒吧里唱歌,我还记得是那支周华健的《花心》。我听了心里直发酸,直想哭。旁边搂着我的男人却在色眯眯地盯着我,不断地给我喂薯条,嘴里喷着蒜臭和酒气。我远远地坐在吧台看着我亲爱的偷油婆,他明显地瘦了,他也看见了我,但没过来。下面一个胖女老外一个劲地在给他鼓掌,那女人的屁股就像一匹马,鼻子长得像一老鹰。上半场完了的时候,偷油婆走到胖女人身边,顺势把头靠在了女胖子宽宽的大奶奶前,我猛一闭眼,泪水已在眼里打转,我没法看下去。那天我只挣了20元小费便匆匆一个人回家了。还有一次就是在我楼下那个超市,我正在买卫生纸的时候,突然一个熟悉的男中音传进我的耳朵,我顺声望去,只见偷油婆正搂着另一个女老外的腰,指着一排金枪鱼罐头柔情蜜意地在和她说话。这女老外长得还差不多是个人样,栗黄色的长发垂落在肩上,比偷油婆还高出一个头,棕色夹克外套上别了一朵胸花,一看就是那种地道作秘书之类工作的Office小姐。那次,偷油婆没看见我。我也没叫他,我是一个死心眼,那时我就想和他干到底。
我变本加厉地像个猎人寻找我的猎物,就如同别人找我一样。有了一点钱以后,我也搬家了,我也不再坐台了,我也成了酒吧消费的客人。心情好的时候,如果遇到让我舒服的人,我就会带他们去我那儿坐坐,或者去他们家坐坐,然后再干那事,但再也不会因为钱而去了。相反,我和他们建立起各种各样的关系,名片册里有了一大堆乱七八糟的名片。我让他们给我钱花,比当鸡挣更多的钱,更体面地挣钱。我们彼此心照不宣,没有会因为这件事而提到谈恋爱甚至结婚一说,干那事就像穿衣换衣脱衣一样简单明了。我还给我自己取一个好听的名字:小英子。仗着小时候练过的童子功,从《红楼梦》金陵十二钗到当今最新人类小说家棉棉的《糖》,从《离骚》到王小波的《黄金时代》,我在客人或者由客人变成朋友的面前侃侃而谈,俨然一付大家闺秀的模样,而我的手却一个劲地伸向了坐在我旁边的、当代金都最有名的音乐制作人王东风的裤裆中。我突然觉得原来生活也可以这样过,如果你觉得是舒服的话。有人也开始叫我美女作家了。因为在王东风的帮助下,我的一本诗集《一个穿粉红色连衣裙的365日无交通事故的卡车女司机》快要由四合院出版社出版了。我换了一个又一个男人,和着文字、眼泪和自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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