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心的是王芬,是王芬现在的情况。
“我明知故问:“王芬是不是也有任务?她完成了吗?”
“她为人老实,不善言谈,也不善交际,去年全台有六个人没完成任务,她是其中的一个。”冯台长苦笑道,“这还不算,他们新闻部里的一位记者好容易拉来的一个广告,还让她给撵跑了。”
“撵跑了?”我惊奇地问。
“那是外地一个专门治疗癌症的药物广告,在新闻时段的呼号时间里播出,一年下来人家投入广告费80万元。”冯台长一脸惋惜的表情,感觉上心痛得要命。“台上播出了没几天,有人却把电话都打到了工商局,说是台上播出虚假广告。工商局来人了,把广告给停了,80万广告费也打了水漂。后来台上通过关系到工商局查找出了举报人,那个人就是王芬。王秘书长你说,这不是典型的成事不足坏事有余么?”
“这里面可能有其他方面的原因吧?”
“王芬倒也诚实。新闻部的主任找她谈话,她一口承认正是她举报的。问她为什么要举报,她说,她之所以举报,不是出于嫉妒,也不是出于眼红,而是出自广告本身。”
“广告本身有什么问题吗?”副部长问道。
“广告的内容是卖一种抗癌药的。功能上有些夸大。”冯台长承认。
“难道那药能治死人不成?”我戏谑地问道。
“那倒不至于。”冯台长说,“只是王芬眼珠红红地来了一番说辞,说什么他的姨父就是吃了他们的药才耽搁了治疗,才那么快就去世了。现在竟然骗人骗到她家门口了,她又没有权利去查处,去决定广告的播出与否,只能通过这种方式来阻止他们继续骗人。”
我想起了庄主任临死前的模样。配合化疗,他应该也在服用着一些辅助药物,是不是有这种药,当时我并没有注意。患上肝癌就等于判了死刑,只不过是早天晚天的事情,王芬显然也有一些怨天尤人了。我叹了一口气,道:“其实王芬出发点还是好的,但是做得有点儿不合程序。她应该先把情况向台上反映、汇报一下,不该越过台上直接找工商。这样对谁都没有好处。”
“这件事之后,王芬在台上就更加孤立,更加不见容于同事了。新闻部的主任找过我多次,要求将她调离新闻部。我珍惜她的才分,同情她的处境,好说歹说才作通了工作把她给留下,并且安排她干编辑,一来她可以有较多的时间照顾孩子,二来她负责编发稿件,是别人求她而不是她求别人,这样她可以相对超脱一些。”看得出,冯台长为安置王芬的确动了不少的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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