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某号。幺三九从小到大,不务正业,两个灯泡(眼睛)只对女娃娃感兴趣,三岁时就开始摸女娃娃的屁股……”
“我反对。”另一位假扮律师的犯人抗议道,“审判长,公诉人说我的当事人幺三九从小到大不务正业,有什么证据?如果照公诉人的说法,奶娃娃吃奶都是耍流氓了哟?”
“有道理。”假扮审判长的王三点了一下头,“只谈他犯罪的事。至于他龟儿子当小娃娃耍流氓的那些事情,等晚上睡觉时到铺盖窝里悄悄给我一个人讲。”
经过一番折腾,假扮审判长的王三对那位触犯了刑法第139条的强奸犯当庭作出判决:明天买六斤猪耳朵,送给牢房里的老贼们吃。
王三厉声问道:“被告幺三九,如果你不服,十天以内还可以上诉。”
“我服,我服。”那位双脚都已经站麻了的强奸犯立刻答道,“审判长英明伟大。”
现在,该轮到王毅了。
王毅规规矩矩地站到早先那位强奸犯站过的地方。
“看在早先你娃娃懂规矩的分上,”王三说,“我们不会整(打)你。但是,你娃娃要说实话,你犯的是什么罪进来的?”
于是,王毅将他的犯罪过程轻轻松松地述说了一遍。
没料到,早先还嬉皮笑脸的王三,等王毅话音刚落,脸色立刻严肃起来。他朝王毅招招手,说:“你娃娃过来,坐下来,坐下来。”待王毅坐下后,他用一根手指点着对方的前额,郑重地说道:“你娃娃还懵懵懂懂的,你娃娃大祸临头了。”
“师兄,”王毅的一颗心顿时跳起来,“很严重吗?”
王三一本正经地说:“你这是入室抢劫,还用凶器伤了人。娃娃,你‘动’了刑法第150条第二款。我估计,你这个案子区级法院判不了,要弄到中级法院去。”
王毅说:“我没有杀死被害人,最多判我十多年。”
王三冷冷地笑起来,“你娃娃平时应该多学法嘛。抢劫是打性质,又不是摸包包打金额。”他说,“像你这种情况,最轻都是无期。搞不好,娃娃,你这颗脑袋保不住哟。”
1996年11月19日,重庆市人民检察院以王毅犯抢劫罪向重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双脚“踩”地狱(3)
开完一庭回到牢房后,王三迫不及待地从王毅手中抢过起诉书副本,认真地看了起来。最后,他长长地叹口气,指着起诉书中的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等文字,自言自语地说:“看来,你娃娃的天仓(罪大恶极)硬是满了哟。”
王毅胆战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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