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地问道:“师兄,起诉书上有这些字,难道就真的是特别严重了么?”
王三一双眼睛定定地看了王毅许久,没回答他的问题。一会儿,他调头对先前那位强奸犯命令道:“把你龟儿子账上的钱全部划下来,买成猪耳朵,给我们王毅兄弟饯行。”
饯行?
王毅目呆呆地望着王三,心里想:饯什么行?不就是你自己想吃猪耳朵吗?还千方百计地找什么借口呢?!
1997年3月31日,重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重刑初字(1997)第759号刑事判决书,认定王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持械入室抢劫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且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50条、第53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处王毅死刑。”
3 一手“抓”人间
王毅的失眠是在开二庭后就开始了,特别是老油条王三以他见多识广的种种案例为他分析的结果,把他吓出了一身的冷汗,他一下子就哭了出来,一边哭一边拉住王三,问道:“师兄,是不是会飞钵钵(脑袋)哟?”
王三无动于衷地看着他,冷冷地说:“你娃娃早知道会这么严重,入室抢劫就不应该杀人嘛;你既然有胆量动刀子,就应该有肩头(勇气)嘛。”
1997年3月31日上午,被重庆中院判处死刑的王毅转入死牢里。这一次,最后一点有限的自由都失去了:他被钉上铁镣、戴上手铐。
看守所指派了两名服刑犯人照看他。按照看守所的监规,那两名犯人将轮流照管他的吃喝拉撒睡,也就是说,从3月31日起,一天二十四小时,都有一双眼睛“照顾”着他。
按照法律程序,无论当事人愿意与否,中级法院在作出死刑判决后,都会上报到高级人民法院复审,毕竟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因此,许多在中院被判处死刑的囚犯,中院的上报材料或是当事人的上诉材料到达高院复审时,经重新量刑改为死缓的案例,也屡见不鲜。
与王毅关押在死牢里的,还有一名死刑犯。
王毅当然不会放弃上诉的权利。
在外面,他的亲人为他聘请了律师。
在死牢里,那种活下去的求生欲望使他变得异常的勤奋起来。死牢里有一本《刑法》,自从他一跨进死牢那天开始,那本扔到屋角已经变得潮湿的法律书,成了他每天必读的专用书籍。他几乎是一条一条地研究着那些法律条文,再对照自己的犯罪过程,一款一款地套进去……
那么,怎样才能由死刑改为死缓呢?
大家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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