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人慌忙按住他的肩头,指着他身上的脚镣、手铐,说道:“只准嘴巴说,不准身子动。”
“同改(共同改造),放心。”王一一脸的豪气,“本人懂事得很,绝不给同改们添一丁点的麻烦。”接着,他又激动地说起来。当他说到以牢头的身份在狱中称王称霸时,他的一张脸顿时发出了红光,“老子把张某‘医’得服服帖帖的。”他兴奋地说,“到后来送医院抢救时,管理(民警)问他是哪个打的,他狗日的还不敢说出我的名字。”
“你真的划不来,”一位照看他的犯人惋惜地说道,“把自己的钵钵(脑袋)都搞飞了。”
“同改,话不能这样子讲。”王一一本正经地说,“人嘛,到哪座山头唱哪首歌。‘医’他的时候,没想到张某不经整,一下子就洗白(死)了。”
我觉得面前这位死刑犯是一个“人物”,在他故作嬉笑的背后,肯定会有许多生活内容。于是,在耳朵里塞满了他的“英雄壮举”后,趁一个他不说话的机会,我“无意”地抛了一包高档香烟给他。
他先是一愣,继而感激地望着我,朝我竖起大拇指,说道:“哥子,你很社会(义气、懂事)哟。我二世投胎到好人家,一定好好报答你。”
我紧紧抓住这个机会,启发他:“你自己说‘二世投胎到好人家’的哟,说明你还是想当好人嘛。”我又说,“你在犯死罪以前,想来还是做过好事的哟。”
“哥子,算你说对了。”王一猛吸几口烟,说道:“我还是当过一回好人的。那时候,我只有十九岁,还在做叮咚……”
于是,在1997年8月下旬的某天夜晚,我听到了一个在艳丽的春阳下发生的美丽而伤心的故事。
也就是从这个故事里,我看到了壳子客王一眼睛里闪现出的宛如金黄色的油菜花般的人性光芒。他非常平静地述说这个故事,语音里没有任何的抑扬顿挫。最后,他居然幽幽地叹了口气,幽幽地说道:“不知道她现在的生活如何,是不是还像过去那样穷?”
我看着一脸平静的王一。我仿佛看到了遥远的黄瓜山上那漫山遍野的油菜花,也仿佛看到了三月的艳阳细细地筛落到丝丝缕缕的薄风里。我奇怪自己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
次日上午,死囚王一被执行了枪决。
后记
为了写作这篇文章,为了核实那卷布带的真实性,在一个阴云低沉的下午,我特意乘车到郊区,找到一位同学的母亲,在一阵必不可少的拐弯抹角后,我扭扭捏捏地提出了这个“细节”。
没料到,同学的母亲大大方方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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