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不可替代的作用。
作为一个新闻记者,我们的首要任务就是为人民群众报道事实的真相,正面报道当然就无所谓了,但是在这个社会上不是只有赞扬,没有批评的,新闻记者作为媒介的传播力量,当然有义务为老百姓惩奸除恶,惩恶扬善,很难想像,记者在进行揭露性的报道时,被采访对象会对着记者的摄像机或是录音机坦白自己的不法勾当或有违公众道德的行为,某一记者曾说:“我们不希望用暗访的方式来揭示某些社会的阴暗面,在暗访中,作为一个记者必须面临多大的压力、多大的风险,有时,甚至必须付出生命的代价,才能获取那些宝贵的资料,我相信观众应该还记得,2000年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播出了一期节目,题为《记者被打之后》。山东电视台女记者王蓉蓉和同事采访中遭到一群人的暴力殴打,摄像机被摔成三截并被强行拍照、逼写汇报,直到一位好心人拨打110才得以脱险,接受采访时的王蓉蓉对着镜头泣诉:“这段路,我感到非常长,我仿佛到了生命的尽头……”;北青报记者采访被打;采访广东东莞塌楼事故,土势力气焰嚣张,记者被群殴、相机被抢;记者采访造成多人死亡的济南重大塌方事故时竟被打晕;采访山西煤矿爆炸事件的华商报记者曾一度失踪,为逃避追打,记者像当年八路军与日本鬼子周旋一样流落山林。
纵观新闻界,记者被打的事件层出不穷,而我们的目的是要让观众获得真实的新闻,能够引起社会共同反响的新闻,而不是做出来的、虚假的信息。我们没有本事让一个正在造假、正在侵害人民利益的不法分子,能够坦然地面对我们的摄像机,毫不掩饰的说:“我是造假分子。”曾经在网上,看到过这样一篇文章,是反对隐性采访的,文中提出:隐性采访,不应该是一个优秀的新闻记者所应该采用的报道方式,作为一个优秀的新闻记者,应该是不管在作正面报道还是反面报道时,应该是要让被采访对象很真诚的、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