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形状摸样以及质感都和预防“非典”中药中的藿香很相像,把茄子秆、辣椒秆等切碎了,然后悄悄地掺在藿香切片里面,仍能够卖到好价钱。为保险起见,辣椒秆或者茄子秆等掺假材料加工好了后,药商就会把掺假材料拉到仓库或家里,当需要发货的时候,再在仓库里按不同的比例掺在真正的藿香里。在当地,许多药商的仓库就设在铁门紧闭的家里。
这些大发不义之财的农民,将假药加工好后,就运输到亳州中药材交易市场。这个药品交易卖假药和买假药在这里已经成为公开的秘密,假药材交易就在市场工作人员的眼皮底下公开进行,不仅如此,每层交易大厅都有工作人员专门为假药开具正规的交易发票。
掺了假的中药就在这里大模大样地出了市场,进入大大小小的医院和药店。
离开豪州后,记者又来到湖北某市中医院。这里一位中草药采购员向记者吐露了实话: 丑话说回来,是真的、假的,只有我们进药的人心里晓得,管药房的人心里晓得,卖药的知道,把药切碎了,谁晓得。哪个消费者知道这药是假的,他拿回去煎了喝,没伤害身体,谁会怀疑,喝茶一样。
中国中医研究院中药研究所的专家对记者从亳州中药材交易大厅以及从涡阳县买到的这些中药进行鉴定后发现,从亳州中药材交易大厅所购得的3种藿香样品中,都不同程度地掺杂了辣椒秆或茄子杆等柴火料切片;记者从涡阳县某药店买到的这包藿香,掺假最为厉害,真正的藿香只有十分之一左右,九成左右竟然都是假的。
有记者认为:“新闻自由作为基本人权被各国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采访自由作为新闻自由的重要组成部分,自然受到法律的允许和保护,这就保障了记者对任何新闻事件有采访、了解、发掘的权利,有选择采访方式的自由。偷拍偷录作为采访方式之一,应当属于记者可以使用的权利。”“法律就是在矛盾的焦点砍一刀,法律不可能把什么矛盾都解决得那么彻底。”
我国虽然对新闻工作者进行暗访没有明确的条文规定其是否合法,但是对这一观点的论证缺少一个前提,那就是任何自由都是在法律限度内的自由。我国法律在采访范围方面是有禁区的,不能说记者对“任何”新闻事件都有采访的权利;也不能轻率地说,偷拍偷录作为采访方式之一,“理应”属于记者可以使用的权利。暗访只是记者们的一种迫于无奈选择。
二、 坚决反对记者使用隐性采访
有很多学界人士认为,隐性采访虽然为观众提供了很多好新闻,有诸多值得肯定之处,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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