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与不应该”的基本定义或判别标准。在伦理学的概念体系中,“所谓善也就是事物所具有的能够满足需要、实现欲望、达成目的的效用性,是人们所赞许、所选择、所欲望、所追求的东西” 。“正当与不正当”,即道德善恶,是从属于善恶的,是“行为对于社会创造道德的需要、欲望、目的的效用性:相符者即道德善或者正当;相违者即为道德恶或者不正当”。“应该与不应该”可以理解为:“应该是并且仅仅是行为的善,是行为对于目的的效用性,是行为的能够实现其目的的效用性,是行为所具有的能够达到目的、满足需要、实现欲望的效用性。”“在行为领域,应该与善或正价值不过是客体对主体的同一效用的不同名称,不过是同一概念的不同称谓”。
要论证隐性采访能否成立和在什么条件下成立,首先要论证隐性采访行为是不是应该的、善的或具有伦理意义上的“正价值”的。根据以上对于三个概念的定义,我们可以做出以下推论:
报道的事实是什么→记者报道的需要、欲望、目的→应该、善、价值
这种推理的逻辑可以表述为:
大前提:报道的事实是怎样的小前提:记者的需要、欲望、目的是什么
两前提的关系:报道的事实(符合/不符合)记者的需要、欲望、目的
结论:应该/不应该、善/恶、正价值/负价值
这种推理逻辑应用于隐性采访,可表述为:
大前提:记者实施隐性采访及其产生的结果
小前提:记者和社会的需要、欲望、目的(这里主要指道德目的,如保障社会存在发展和增进每个人的利益)
两个前提的关系:隐性采访行为及其结果与记者和社会的道德目的的关系(符合/不符合)
结论:隐性采访的道德规范(应该/不应该、善/恶、正价值/负价值)
从以上的逻辑推断中,我们可以看出,如果隐性采访行为及结果与社会普遍遵循的道德目的相符,那么这种隐性采访就是应该的;如果不相符,则隐性采访就是不应该的。而做这样的逻辑判断,关键在于我们对隐性采访行为事实的认识和对道德目的的确认,这将影响我们所假定的前提的真伪,不同的前提得出的结论可能是不同的。
二、确定一个标准:隐性采访是否为了全社会的利益
一般而言,新闻采访最直接的目的是采集获得有新闻价值的事实(真相)并进行报道,它和人们的道德终极标准──增加全社会和每个人的利益总量──应该是一致的。而隐性采访通常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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