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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拍摄就没有一点对刘某有利的证据,而时间紧迫,一点点调查事情原委根本不可能,难道只能眼看着无辜者在法庭上遭人陷害,投进大牢?绝对不能!百般无奈,只得铤而走险,王申交待好其他几个记者,留在当地,设法散播中央电视台记者关注此案前来调查的消息,自己则星夜兼程赶回台里,申请调用偷拍机,又快速返回,以旁听者的身份走进法庭。
“中央电视台记者来了!”消息不胫而走,给那些被迫作假证的证人极大信心:刘某为我们作事情,我们给他的是劳动所得,按劳取酬这是天经地义,怎么能说是收贿受贿!于是戏剧般一幕发生了,在庭审现场,十几位原先指证刘某收取贿赂的证人当场全部翻供,认证那些证词是捏造的,刘某无辜,而且假证是在当地某某领导的威逼利诱下被迫签字画押,根本不是出自他们之口。本来罪证确凿,万万没想到所有证人现场翻供,在场的旁听席哗然,法官的小槌子怎么敲也没用,只得宣布休庭再审。此案其间5次开庭审理,王申也就5次专程从北京赶到法庭现场,一言不发的坐在那里,一边给刘某壮场面,一边保护包里的偷拍机记录下庭审镜头。证人当庭翻供,一一指证威胁他们做假证的相关部门领导,而且公诉人在陈述的时候漏洞百出,庭审现场一片混乱。几次开庭之后,素材拍摄的也差不多了,王申再次找到该法院,将磁带原封不动放给法院领导看。所有的法官们都傻了眼,他们知道,这些无疑是他们的罪证,而且还是被中央电视台的人掌握的罪证!一旦曝光,上上下下还不全都得摘掉乌纱帽!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法院只得匆匆结案,以事实证据不足为理由,宣布刘某无罪释放。当然,法院做贼心虚,息事宁人还来不及,没有追究王申任何妨碍司法的责任。
刘某不明不白被关了好久,又不明不白匆匆给放了出来。事后见到记者王申,苦笑的说:“真不知道怎么说你这个偷拍机。要不是他,我也进不了看守所。可要不是他,到今天我也出不了看守所。”
隐性采访虽然属于各种采访形式中有些投机取巧的一种,但对于司法监督这一领域,无疑是便捷有效的方式。现在有的法庭干脆张榜告示:禁止偷拍、禁止隐性采访。可遇到像审判刘某那样的黑法官,扛着大型摄像机拍摄,是绝对无法取到有用的曝光素材的。小针孔能拍到大问题,出于拍摄相关司法素材的特殊需要,以及法律部门工作制度的特殊性,还是小小的针孔更能刺到一些问题的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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