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记者社会责任感的实际体现。
在高考舞弊案中,提醒一个意欲舞弊的人并使其放弃舞弊行为,确实是一次“善举”,但比起预防更多的人舞弊,防止社会风气败坏的“大善”来说,这种“善举”仅仅是“小善”。如果新闻记者得到了某人将自杀或者某地将发生死亡事件的举报,从良心方面看,记者不应该为了追求新闻的精彩而放弃对生命的挽救。因为,比起其他任何事物来,人的生命都是第一位的,因此,挽救生命就是“大善”,记者显然应当尽可能采取预防措施。
二、一定情形下的“袖手旁观”是以大失小
“新闻”其本身的中立性质,决定了新闻从业人员在从事新闻采访报道中应当尽可能的全面、客观、真实的记录还原新闻内容,而不能有任何的偏心私念。作为一个合格的新闻人,这点要求毋须质疑,可谓最最底线。而跑社会新闻、从事隐性采访的记者,这种中立、原色、只报道不介入的要求,有的时候确实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
隐性采访所关注的对象基本上都是危害社会、妨碍公共的行为,从事隐性采访的记者们所接触的采访对象,不是为非作歹的制假者、骗子、贪官污吏,就是被人家坑得倾家荡产甚至陪上性命的老百姓、无端受到严重破坏的国家公共财产。左边是违法乱纪行为对百姓、社会、国家所造成的巨大伤害,右边是偷拍过程中自我保护的需要、完整素材采集的需要,处于弱势的记者,挺身而出拔刀相助就是肯定明智的选择么?
亮明身份,采取制止,就拍不到任何有用的镜头,甚至可能给自己带来生命危险;装聋作哑,熟视无睹?那就得眼看着无照庸医胡乱给人开刀,眼看着制假者给萝卜化妆成人参,高价卖给囊中羞涩的病人……可以说每一条成功的隐性采访背后,都曾经潜藏着一场理智与情感的较量。人死不能复生,动物亦然,前文中那条偷猎新闻,随后不久就在电视台新闻节目播出了,野驴被射杀、偷猎者和买主间讨价还价的贪婪脸孔在电视画面上冲击力特别强,观众对偷猎者的猖狂行为反响很大,也引起了新疆野生动物保护部门高度重视,可以说这条新闻的报道是很成功的。虽然当时携带着偷拍机的记者只能眼看着珍贵的国家级保护动物成批倒在疯狂的偷猎者枪下,再不能飞蹄驰骋,但它无形中保护到的,是更多数十倍乃至上百倍的当地野生动物不同样遭此下场。
三、新闻工作者在暗访中“隔岸观火”是否有失职业专业水准
对于暗访“隔岸观火”进一步深入分析,一些新闻理论界的专家学者把问题提升到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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