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记者采访遭打事件有增无减,更加重了人们对记者安全的担忧。仅2003年不到一年时间里,四川电视台《黄金十频道》记者被打、深圳晶报记者被打、华商晨报记者被打、辽宁电视台和沈阳电视台记者被打、广东电视台记者被打,还有南京两家媒体的记者到江苏省教育厅要求采访一个会议被打……记者被打在今天几乎算不上什么新闻了。有一名被称为“被打状元”的新快报的记者一年之内竟被打了5次,其中有一次差点送了命。
据有关调查显示,在十大危险职业排“行榜中”,新闻记者不仅“榜上有名”而且还“名列前茅”。记者职业成了仅次于警察和矿工的第三大危险“行当”。为了适应这种新的形势和新市场的迫切需要,苏州一家保险公司还“抓住机遇”,及时推出一种“记者险”。
在新推出的“记者险”中,新闻记者虽然“有幸”和公检法执法人员并列为“高危行业”人员,但是,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记者被打和司法人员被打实质上是不同性质的事件,记者和司法人员所受到的法律保护根本不能同日而语。打司法人员打的是“公家人”,是妨碍执行公务,而打记者则是打“普通人”。尽管记者采访是为了服务于公众的知情权,甚至是行使社会公器的舆论监督权,但记者被打仍然只能算做普通刑事案件甚至民事纠纷。
2002年.《人民日报》记者深入广西南丹矿区进行调查,最初记者为保密起见,隐瞒身份登记住宿,还通过相关程序约请3名便衣警察随行暗中保护。作为《人民日报》派驻地方记者,以这种“武装保驾护航”方式进行调查采访是近20年来仅有的一次,这在《人民日报》和平时期的国内采访史上也查无记录。 其实,在隐性采访的过程中,尤其是面对带有暴力倾向的对象进行采访时,记者的安全是很难保证的,“深入虎穴”暗访的危险不亚于警察“卧底”侦查,其中的分寸把握很难拿捏,这也是新闻媒体决策者非常关注的问题。2002年6月9日,巴西“环球”电视台宣布,一周前失踪的记者蒂姆·洛佩斯在暗访偷拍里约热内卢一个掺杂毒品和性交易舞会时被识破,遭毒贩杀害。现年50岁的洛佩斯自1996年开始在环球电视台做记者,2001年,他拍摄的一部有关毒品交易的专题片获国内电视新闻大奖——埃索奖。洛佩斯是巴西1998年以来殉职的第一位记者,在1995年至1998年间,巴西共有7名记者殉职。
图19:暗访记者骆汉城
暴力威胁是暗访记者最常受到的压力,而且是政治、财经、社会乃至体育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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