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里却代表了不同的意思。
左明珠脸色更加羞红,刚刚对左伊同志存在的一点点感激,此刻又化成了嫉恨。你说你,洗什么毛笔,惺惺作态,明显对比出她不爱护笔,细节不够完整。
而左承仕吃惊,是觉得自己是不是对这个女儿遗漏了什么,只觉得自己往日那平凡无奇的女儿突然陌生新鲜起来。
程老头自是不用说了,他看左轶是什么都好,见他如此爱护这支笔,心里非常高兴,本来他还舍不得把这支笔送出去,如今看他这样的细节,决定了,就把这只金鸡距笔送给这小子。
清洁完笔毫后,左伊洗了洗手,擦干,清清爽爽的握着毛笔,坐在案台前,还是没有下笔,竟闭上了眼睛,开始养神了。
左承仕却心中焦急的像一百只蚂蚁爬过,他自然不希望左伊写的字让程公失望,只希望能够走一步算一步,拖延时间。没有想到家中的丑丫头,比他这个老爹还能装。
又是洗笔,又是洗手,迟迟不下笔,现在倒好了,居然开始闭目养神了。
左明珠也看到了左伊这一副光棍的做派,心中颇为不屑。
反而是刚刚火急火燎的程公,此刻倒不急了,他是领教过这小子的麻烦。之前和他下棋,还要净手焚香,端的是高雅严肃,棋盘上的棋看了大半,才开始下,贼的很。
我们平日写字都有一个感觉,比如是抄书,看一个抄一个,定是写的不快,而且也不能专心的写的好看。同样开始打字的人,看一下键盘再看一下屏幕,往往错误百出,更别说速度了。
左伊知道自己写的瘦金体笔力稍嫩,要是实际比起来,可能还不如大姐左明珠写的好。但是它胜在新、奇、贵。这种字体的最高境界还是在于贵,能写出一种清贵之气,才能表现出这种字体的韵味。
之前抄的那两份,已经是第一百遍,第两百遍,就算傻瓜,一直练习自己的签名,也能练习的龙飞凤舞。而且还是在夜半时分写的,这个时候,周围的声音都沉了下去,清醒着的脑袋却尤能写出不一样的感觉。
所以很多作家、艺术家喜欢白天黑夜颠倒着干活,为的就是追求那一丝宁静后的灵感勃发。
而此刻,左伊不敢随便卖弄。
机会是人给的,并不是时时就有。
但是机会已经在你面前的时候,你没有抓住,这就是你的错了。
她没有托大,自己是什么水平,她是清楚的。写的还是那两句班训,没有办法,第两百遍了,总归是写的比较好,左伊心中默默的读着那句话,脑海里展现出自己曾经写的最佳的时候的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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