觉,然后再睁开眼,谁也不看,沾上墨,提笔就写。
“淡泊明志,宁静致远。”
八个字完了,左伊就收手,再也不多写,再写就真是献丑了。
程公喜滋滋的拿起这字,越看越喜欢,比自己从文章那里拿来的两本作业写的还要好,回去可以把那两本作业还给他了,瞧他那小气不甘愿的样子。
“好,好,好!”程老头大赞了三声好,笑道:“小子,你再能说出我这只笔的好处,我就把它也送给你了。”
左家一干人等,都被程公的三声好,吓到了。
要不是来人是声名远扬的程公,他们一定会以为是左伊叫来的托。
左承仕好奇的看了看那八个字,依稀记起来,那天晚歌送来的也是这八个字。无奈那时候她送字的时候,那温柔的骚样,摆在他面前,他哪里还记得看字,看人都来不及。
此刻又看了看左伊身后的晚歌,果然,打扮的嫩的滴出水来了,左承仕不高兴了,你丫,在我书房里,就我们两人的时候,这样打扮就算了,我是老爷,摸摸没什么,你现在见外客,打扮成这样是什么意思?
晚歌被老爷这一眼威严的一看,吓一跳。本来她精心打扮出来,却发现没有一个人看她,原来那个什么程公居然是个老头,颤巍巍的样子,哪里还有心思搞女人。晚歌撇撇嘴,难怪会看上容貌平凡的小姐。
连程公都要夸好的字,左承仕也摆正了心态,认真的欣赏了起来。果然,不服不行,这种书体受劲硬挺锋芒毕露,还淡淡的透出一种富贵之气。在左承仕这个老爹的眼里,自然可以解释,字如其人,伊儿是倔强的,其他子女从来不敢顶撞他,要求他什么,可是伊儿敢,还记得那双眼睛,直直的望着他,让他这个做爹的很汗颜。
而自己常常能透过容貌普通的伊儿看到阿莲,那种艳若牡丹的气质,若有若无的呈现。所以伊儿写出这样的字,左承仕惊喜有之,高兴有之,却没有一丝怀疑,只觉得自己平日太少关心自己的女儿了,想到上次她第一次书房,自己还教她写字,原来她都会,只是想感受一下父亲手把手的感觉,想到这里,他又一阵羞愧。
左明珠看他夸好,也不服气的去看了看,她没有觉得有哪里特别好,要定说好的话,只能说这种字她没见过。笔锋硬的很,一点没有女儿家写的细腻姿态,有什么好的?
左伊手上拿着程老头的金鸡距笔,确实爱不释手,用这支笔写这种字体,是最佳的,所以今天的效果比平日还要好。
但是就算是左伊现代的时候喜欢收集古董,也不是样样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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