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却不发生改变。物体在静止时保持其本身,而在运动中则改变了本身,从而具有回复到本身的倾向,就像一根被压紧或压弯的弹簧那样。所以,一般说来,静止是自然的,在本体论上有较高地位。运动、骚动、动乱则是一种扰乱,有待消除,以回复到平静。伽利略、笛卡尔、牛顿改变了运动的意义,物体处在静止状态或运动状态中,这两种状态和处在其中的物体是分开来考虑的,运动并不改变运动的物体。运动不再是物体的变化、生成,而是相对于其他物体或绝对空间而言的。
与变化息息相关的时间概念也发生了转变。时间本来是内在于物体变化的,现在,时间变成了像空间一样的外部框架。这一点突出体现在“运动状态”这个用语里。Status或状态是静止的意思,不变的事物处在某种状态之中,变化着的事物则不处在任何状态之中。变化是从一个状态到另一个状态的过渡。因此,运动状态差不多是个不谐用语,近乎“不变的变化”。
我们记得,在亚里士多德那里,有些活动是由外力迫使的,有些活动则出自事物的本性。我用力把一根弹簧压弯,这是用外力来造成一种变化。我一松手,弹簧回复到原来的样子,这是弹簧出自本性的活动,这种活动使得弹簧回归它本来的状态,自然的状态。关于活动或运动的这一理解具有普遍性,使得各个领域中的活动可得到连续的理解。你把刀架在我脖子上让我给你500块钱,或者我自愿资助你500块钱,这是两件根本不同的事情。现在,事物的活动和事物本身分离开来,事物本身不再对它所经历的活动有什么影响,导致运动或变化的全部原因都被移到事物的外部来。对运动的这一理解,无论在力学上获得怎样的成就,却与我们在其他领域中对活动、行动、行为的理解不相协调,我们似乎很难取消自主行为与被迫行为之间的区分,很难设想行为的主体从来不是它的行为的原因,不是其行为的责任者。或者反过来,在逻辑上推进外部原因这一思路似乎不得不让我们最终取消责任人的概念。我偷窃或吸毒,我自己对此没有什么责任,原因在于我从小父母离异,在于社会没有为我创造良好的学习条件,等等。
我们多数人不曾意识到牛顿物理学的话语和日常话语的根本区别,但反观科学史,这里涉及的每一个概念都经过了长期的准备,经历了深入的讨论或争论。地球作为动与静的参照系,这一点在哥白尼那里就取消了。布鲁诺提出了无限空间的观念,提出运动与静止同样高贵。不过,布鲁诺还是在中世纪的思想框架中进行观念之争,而在笛卡尔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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