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我应该要出去工作比较好。」
阿妹抽抽噎噎地说完了这句话,然後用袖子擦拭满脸的泪水。
而我则跑进浴室里,继续阿妹未流完的泪水。
阿妹果然到桃园当纺织工厂女工,但晚上仍会去补校上课。
那一年,她还未满15岁。
她的生活不再充满偶像歌星的悦耳音乐,而是纺织机器轧轧的刺耳噪音。
从此,我和阿妹不再算是聚少离多,而是一年内难得碰上两次。
高中毕业後,原本希望考上北部的学校,这样我和阿妹的距离便可以缩短。
以机率学来说,到北部念书的机率是比较高的。
不过人生不是机率,我还是宿命般地被绑在台南。
而阿妹的宿命则仍然在纺织工厂里。
为了养活自己,也不想让阿妹有加班的理由,我开始打工赚钱。
其实所谓的打工,也不过是一个星期有六天家教,
外加寒暑假帮老师做点实验;或到补习班当老师;或到贸易公司打杂。
曾想过到加油站打工,但怕因为吸入太多油气以致老景凄凉,
而且一小时70元的价码太低。虽然这种薪水已比7…11略高。
也曾想过当兼差牛郎,但身体不够壮;
而不到KTV当少爷的原因则是长相不够帅。
所以,我和阿妹都很忙碌。
别人忙着念书把马子搞社团,我和阿妹则忙着赚钱。
我们从不通电话,因为没办法。
至於信件,当我写信给阿妹时,常常是下笔叁四字,泪已五六行。
而且我收到她的信时,通常也会使我垂泪到天明。
我只好选择眼不见为净。
大二那年,阿妹因工作疲累而在工厂昏倒,我才发觉她有贫血的毛病。
当然,我是辗转得知的,阿妹绝不会告诉我。
就像我也绝不会告诉她我因忙碌而导致肝功能失调的道理一样。
所以,我们都很希望知道对方的近况,但却又害怕知道。
大叁那年,阿妹完成补校的学业,专职做个女工。
那一年,阿爸终於在台北租了间房子,我才有理由〃回家〃。
但我很少到台北,阿妹也是。
唯一的例外,大概只有过年。
不过很可惜,我初二早上就得回台南,而那时阿妹才刚来台北。
临走时,我趁阿妹不注意,偷偷塞了张千元钞票在她的皮包里。
因为阿爸说,阿妹很想要一台随身听。
虽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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