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相关部门积极为受暴妇女提供帮助和支持,她们的命运可以改变。但是,统观本书的全部案例,对受暴妇女的社会支持力量表现出明显的缺失和不足。
在分析受暴妇女的社会支持网络时,我们注意到一个突出的现象,那就是受暴妇女的娘家和婆家对待妇女受暴的态度耐人寻味。娘家对施暴者的施暴都是容忍、沉默、劝和的态度,即使在明确知道了施暴者的罪行之后,也表现得无可奈何。28个案例中没有一例受害者的亲属主动反抗或者报警。有不少妇女怕给家人添麻烦,并不把自己受暴的情况告诉娘家人。而婆家一方大多是支持、纵容、协助儿子施暴,有的公婆和其他家庭成员直接参与对妇女施暴。两方鲜明的态度差异表明了公众对男权的一致认可,家庭暴力在人们认可、默许、支持的社会大环境中恣意肆虐。就社会支持体系来说,双方亲属都难以向受暴妇女提供必要的保护,妇女可资利用的支持系统之缺乏,由此可见一斑。(五)妇女不是被动的受害者
很多人在面对一个家庭暴力案件时会问:“她为什么挨打?”(而不是问“他为什么打人?”)人们会列举种种女人该挨打的理由,如懒、嘴不好等等,还会归结为她不自强自立,或是“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28个案例告诉我们,这些说法都是不对的。实际上,妇女是否受暴,与她们的能力大小没有必然的关系。本书中的王菊芬、杨玲美、于小霞,薛金花,她们原本很勤劳,很聪明,很有勇气,能干出一般人干不出来的事业,是家庭暴力摧毁了她们的自信,破坏了她们的能力。而彻底摧毁一个妇女的自信,让她变成一个俯首帖耳的工具正是施暴者施暴的目的,也是家庭暴力的必然后果。也就是说,受暴妇女的软弱、怯懦,是家庭暴力的结果,而不是她们受暴的原因。
在暴力摧残中,妇女们仍然没有丧失她们的个人能动性,她们用各种方式反抗,求助、提出离婚,都是反抗的方式,她们最终能够脱离暴力,都是自救的有效结果,她们不仅是家庭暴力的受害者,还是家庭暴力的幸存者。一旦脱离了暴力,在得到适当援助的情况下,她们的能力会渐渐恢复,她们还会是一个能干的人,或者还能够帮助别人,本书中不乏这样的事例。妇女们的反抗是艰难的,这涉及产生家庭暴力的社会根源。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绝不是妇女个人造成的,它是社会机制、性别文化机制下的产物。作为个体的受暴妇女,她们没有力量来与存在了数千年的整个社会机制和性别文化机制相抗衡,由社会而产生的问题,必须由社会的力量来解决。家庭暴力是由男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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