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爷爷的工作,付梅英和儿子见一面的愿望至今还没有实现。
点评:暴力初期,离婚是摆脱受暴的有效途径
陈敏付梅英是从一个长期饱受丈夫殴打和性虐待的妻子,被逼为一个“以暴抗暴”杀死丈夫的加害人的。她的遭遇让人同情,她的经历在同类人群中具有普遍性。但她本来是可以通过离婚摆脱来自丈夫的殴打和性虐待的,但由于父母的极力反对(后来是她母亲),使她由于缺乏家人的支持而被迫一次一次地回到施暴丈夫的身边。暴力也就不可避免地越来越严重。父母极力劝她不要离婚,一是认为离婚是一件丢脸的事,二是虽然心痛女儿挨打,但又认为女婿事后能道歉并保证不再打,还是一个好女婿。这第二个原因,依然是第一原因的延续。因为付梅英的挨打,不是一次性的,而是反反复复的,丈夫的多次道歉被证明是一钱不值的,但由于这种言而无信的行为依然符合维持婚姻的要求,因而父母,特别是母亲,一次一次地用女婿的道歉来劝说、迫使女儿回到吃喝嫖赌打老婆样样在行的女婿身边。母亲的这种观念害了付梅英,也使母亲自己后悔莫及。
研究表明,在丈夫(或男友)动手打妻子(或女友)的初期,离婚或分手是摆脱其暴力的最有效途径之一。因为这个时候,打妻子(或女友)是为了建立暴力统治。如果女性在挨打的初期,就对暴力说“不”,下决心离开他,那么,她不仅能使自己顺利地摆脱暴力,还很可能帮助了这个男人和他将来的妻子,因为她的行为将使这个男人明白,对妻子施暴不仅不能达到控制妻子的目的,还会使自己失去妻子。有了这样的教训,他在以后的婚姻中,就有可能不再使用暴力。否则,女性的忍让,就是给丈夫(或男友)发出这样一个信号:打妻子(女友)没关系,一道歉她会原谅你的,丈夫因此会获得在家中的绝对权威。研究也表明,女性忍受暴力的时间越长,摆脱暴力的难度就越大。这个时候,即使能离成婚,女性也不一定都能摆脱暴力。因为这个时候,暴力统治的格局已经形成,当逆来顺受的妻子突然有一天想彻底摆脱施暴丈夫(或男友)的控制,他就会觉得是对他的尊严的极大挑战。不能容忍向来驯服的“臣民”的背叛,会导致施暴丈夫(或男友)用更严重的暴力来阻止受害人离他而去或想方设法重建暴力统治的格局。悲剧往往在这种情况下发生。不是女性被暴力虐待致死,就是女性以暴抗暴将施暴丈夫杀死,而孩子就成了孤儿。
叙述人李一凡
访谈人范爱莲
访谈时间2002年3月8日访谈地点湖南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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