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精神洞察世界,才能透彻地观察一切,并将之转化为诗。他最初以为自己跟英妹姝不过是一对爱情男女,哪知还是精神上的密友,如果不为此流泪,倒是亏负了这份惊世骇俗的圣洁之情。英妹姝说她有两个情人,一个是他,一个是他的诗。她认为女孩子应该为诗而活,如果对他的诗不是同样的崇拜,她不会干这种傻事。每天早上她都会提着一只竹篮,沿一条小道下山去集贸市场买菜和其他日常生活用品。碰到大雨或大雪封山,无法下山,两人便去山上饭馆用餐,若不幸餐馆早早关了门,便硬扛着,肚子饿得咕咕叫也不在乎,把这当成是精神的修练,也当成是一种难得的生活乐趣。两人无怨无悔,能够在平淡中搞出许多不平淡的趣味。她在读中文系时还喜欢艺术,经常跟艺术系的学生泡在一起,学了一些舞蹈,当时不过好玩,现在却派上了用场,有时他灵感枯竭,她会跳段舞给他看,或者给他做一阵按摩。他们起初生火做饭爱烧煤,但煤太难买了,每次从山下买了往上拉,需请一些帮工,简直就像大动干戈,便另谋他法。此山以枫树和松树为主,松树的果实最是烧火的好燃料,他俩就烧起了松果。天气晴好的日子,男提布袋女挎包,满山遍野地捡松果,半天工夫就能捡一大袋,够烧一个星期。这个法子不仅简便,且富于诗意,瞧那果身饱满、周遭披着土色鱼鳞的颗颗松果,让人看着眼睛说不出的舒服,心里涌起柔和圆润的美感,似乎能勾起隐居人对这种生活的一遍遍遐想和许多的期待,但是感觉又绝不庸俗,相反倒是愈显超凡脱俗,把种种期待上升到了神的高度,然后再不断仰望这个高度,更加觉得应该与此山永不分离。
顾都曾挖了一个小山洞,要学原始人穴居,说这不仅更符合远离都市的宗旨,且冬暖夏凉,里面做饭不会引起山火。后来有一友人来访,说好是好,就是有危险,万一山洞垮塌,虽然不必麻烦世人再埋葬他,毕竟死得冤,不是诗人的死法,他才从洞里移了出来。
英妹姝爱读诗,每天无事便抱着砖头厚的诗集坐在他身边,一会默读,一会朗读。他非常喜欢她这样,说她的朗读常常像清凉油,有醒脑功能。他的创作是很随意的,能写则写,不能写就呆坐着想心思,或者带她出去散步。他俩的散步跟一般人的散步不一样,一点也不轻松,不是翻山越岭,就是在林中的百年老树上爬上窜下,想做猴子,不过没猴子那般灵活。树上的运动最有乐趣,因为站在树干上可以穿过稀疏的叶片看到山外的情景,城市好像被分割成了零乱的碎片,湘江也很像一条被斩断成好几截的白蛇。当然,最有趣的还是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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