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耐心听的人宣讲GoTo的教义。
GoTo。创立之初(1998年6月,TED大会后4个月),它只争取到了15位广告用户。但是,6个月之内,它就有了几百个客户,到1999年,就有了几千名广告商。格罗斯为他的广告商们创造了一个开展业务的平台。这确实是一场革命。某百货商店的业主约翰·沃纳梅克(JohnWanamaker)曾经说过一句广告行业的古老的名言:你知道你广告投入的一半都被浪费了,可是,你不知道到底是哪一半。有了GoTo,就不再有浪费了。
第28节:合作经营的兴起1
作者:'美'约翰·巴特利
合作经营的兴起
或许GoTo没有能成为新闻界追捧的对象,但是它还是繁荣起来了。成立6个月后,GoTo就站稳了脚跟。格罗斯和他的团队(他雇佣了一位同事杰弗里·布鲁尔(JefferyBrewer)做首席执行官)都知道他们现在做的事情前途光明。公司的广告商网络在1999年中期就增长到了近8000家,2000年的时候,年收入就接近1000万美元。虽然公司还没有开始盈利,但是格罗斯的套利计划已经开始初见成效了。GoTo。每个月要提供超过1亿次的搜索服务,而其中的10%会变成点击进入,GoTo把这称为〃付费介绍〃。
凭借这些数字的力量,1999年4月,GoTo准备好了上市的文件。这些文件表明,现在GoTo的管理层已经开始从主流网站购买访问流量来供应他们的套利引擎。从本质上讲,他们正在把未分化访问流量的稻草加工成每次点击付费(PPC)的黄金。举个例子:在它第一整年的运营期间,GoTo从微软采购了价值600万美元的1亿8000万次点击,也就是说每次点击5。5美分。它还同网景达成协议,使其同意以平均每次点击4美分的价格为GoTo提供访问流量。同时,GoTo的管理者们发现他们可以同网络上的许多其它网站联合经营他们的PPC模式。也就是说,GoTo可以在其它公司的网站上提供搜索服务,而作为回报,GoTo支付一定的费用或者分给对方一定比例的收入。
结果就是,GoTo发展了两种经营方式。一个是它的主网站GoTo。的经营。另一个就是联合经营,因为GoTo要分一部分收入给发布它的服务的合作伙伴,后一种方式的利润率较低,不过它的规模要大得多。格罗斯同其他网站联合经营这项业务的决定是非常重要的。通过为其他搜索引擎服务,他得到了非常重要的新的分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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