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骨悚然,只好说:“你想听什么?”
他说:“你的情史,详细点的。”
我说那可多了,要详细说能说上好几天,你要是全写出来那就是又一部红楼梦啊。
柯涵却一脸鄙夷地看着我,说:“得了吧,我跟你谁跟谁啊,别扯那些有的没的。”
其实谈恋爱这回事真没什么好说的,我这辈子充其量就是完美的诠释了“中庸”两个字,二十几年平平淡淡的过完了,没怎么经历挫折,也没大富大贵,起起落落风风雨雨这些个词都跟我搭不上边儿。
我作为一个平凡的小孩,生在普通的家庭,不算富庶却衣食无忧,跟大多数人一样健康的长大了,考上大学,入了社会,如果我没死也许我还会一直这么过下去,直到寿终正寝,挥手跟这世界说拜拜,一点儿遗憾都不留。
我连谈个恋爱都也是平平淡淡的,就算性向有点违背社会大众的主流,可连爹妈那关都没什么波折就轻轻松松过了,什么抗争什么家庭矛盾都没有发生,简直顺利的有点过分。
也曾经偷偷喜欢过不少人,可到底那时候的喜欢都只是单纯的喜欢,没那么多要死要活的,也就不怎么惦记,更谈不上深刻,就连跟史政阳这一段也是这样,我觉得我喜欢他,他也喜欢我,我们就在一起了。
其实就跟大多数的平凡人一样,哪来那么多偶像剧似的要死要活的。
大概就是这辈子过得太顺当了,把一辈子的好运气都花在了前二十五年里,所以老天爷给我放了这么一个大招。
就像给我一条平坦无比的笔直的大道,没一点弯弯绕绕,我就一点提防也没有的放心跑啊,跑啊,最后一头栽进了大坑里,摔得头破血流。
我就给柯涵说了一些琐碎的事,我给他说我喜欢的第一个男孩,那时候我大概十五岁,才念高二,喜欢班上一个总是面无表情一句话也不说的男孩,我那时候觉得他那样真酷啊,就总想跟他说话,从高一到高二,然后我就喜欢上他了,当时也没多想,甚至没意识到喜欢同性是个大问题,放到旧社会这还是种精神病呢,不过跟那种在心里想个姑娘都是罪的年代也没什么可比性。
可我还没等为我那青涩的初恋感伤呢,我爸因为工作外调,一大家子人搬到了另一个地方,我就再也没见过他了。
现在想起来我已经不记得那个男孩长什么样了,甚至连他叫什么都不记得了。
Chapter。29 日记》》
我承认我有点话唠,一开口就总是絮絮叨叨的停不下来,一辈子……我都死了,所以这也算是一辈子,反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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