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没关系,这只是一种口头表达方式,总之我这一辈子下来早都养成了固定模式,想改都改不掉。
话唠跟结巴一样,我也觉得这俩都是病,还是绝症,死都治不好。
我说完了我的初恋,又开始说我后来遇见的那些人,既然是说情史嘛,都摊上史字了肯定就很长很累赘,但是其实那些都没什么好说的,千千万万人的故事也不过都是如此这般,大同小异,那些轰轰烈烈的所谓爱情故事才是少数,或者说是大多数人意淫的产物。
我不明白这有什么记录价值,柯涵写字的声音唰唰唰的就没停过,还时不时地抬头问我:“后来呢?”
我跟他说我后来又喜欢了不少人,我说了我是个很博爱的人。
我刚上大学那会儿军训,喜欢上教官了,觉得他特有男人味儿,站军姿的时候有学生被晒晕了让教官扛着走的,那时我就特别羡慕,心想怎么我就晒不晕呢,我也想被扛一扛,当然那只能是纯粹瞎想,我可没兴趣向众人开放展示我柔弱的一面。
那时候的喜欢也不过就是简简单单的喜欢,不掺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甚至有时候不带一点儿j□j,对谁都一样,不过是看着谁为人好,或者长得好看的,就觉得喜欢了,真正要说动心的也没几个,没那么多苦大仇深的,各种纠结扭捏爱而不得之类的。
有人说爱一个人就是想上他,或者被他上,我觉得这都是瞎扯淡,我相信这世上是有纯粹的喜欢的,就是柯涵所说的精神恋爱,虽然我在人前对此表现的很是不屑一顾,但我心里觉得认同。
最重要的是如果我也觉得这种不掺杂j□j的喜欢就不算喜欢的话那我就没喜欢过谁了,简直就像否定了我的存在意义似的,至少我喜欢别人的时候我都觉得是单纯的喜欢,我喜欢我的高中同学,或者大学军训的教官,又或者是史政阳,我喜欢他们的时候可没觉得我想上他们或者被他们上。
但其实喜欢这种事情挺廉价,我好像看谁顺眼都觉得喜欢,这两个字也是嘴巴一张一合就说出来了,感觉我喜欢一个人跟喜欢吃一样东西没什么区别,也许就因为这样才显得纯粹,所以说出来也显得很枯燥无聊。
人都有猎奇心理,就像我爱看j□j,旁人听故事也不会喜欢白开水型的,清淡无味。
柯涵听我说完了我的初恋,我暗恋的教官,还有后来偶然认识的一个兵哥,同寝室的哥们儿,最后终于不写了,停笔瞪着我说:“你这怎么一点故事性都没有?”
我说你才知道哦,都说了没故事了你还不听,想看故事就去看故事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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