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密无间的挚友,我总是控制不住在我心里不停沸腾的对话。
我听见了John轻轻叹息,我好似小孩害怕受罚似的在他面前睁开眼,John只是苦涩的对我点点头,“我明白,Sherlock,我明白,我们会和以前一样的,你仍然是那个著名的Holmes,而我又一次重新尾随在你的长风衣後面,重新做回我的助理角色。”
“你不是我的助理……”
“我只是一个比喻。”
“我过来帮你搬家?”
“不,不用,Sherlock,别把我当废人看,就和我第一次搬进221B时一样,再多杂事我一个人也能搞得定。”
John说到做到,他独自一人准备搬家的事宜,被各种忙碌的事务纠缠,并且同时抽空拒绝了我所有的善意,那也好啦,反正我的耐心和善意都不多,我可以用闲暇时间忙我那些尸体和金属的实验,把我的耐心和善意存著下一次再发挥。
他要先置办掉他和他太太的房产,那里留著对他而言也只是个伤心地,然後处理好他太太的遗物,并且安顿好他的一对子女。
John的长女是他死去的前妻所生,一直寄养在前妻的娘家,而John与後妻生育的小儿子还太年幼,不到一岁半,John的精神状态不适合照顾婴孩,老实说John丧偶後有些暴躁,我时常能听见他被琐事困扰时那怒声的责骂,所以脆弱吵闹,容易引发成年人神经衰弱的小婴孩也暂由他的岳父母代养。
总而言之,累赘的搬家程序终於在一个半月之後通通得到了收尾,John正式的,一而再,再而三的入住贝克街221B公寓。
他如同旧时,坐在我经常躺卧的双人沙发里,回归221B以後他的精神状况恢复了良好,心事不多,脸上褪去了许多哀愁,他抬起头巡视了一眼我乏味时诞生的伟大艺术作品,那张弹孔笑脸依旧待在原位,我在书桌前的棋盘旁边扫视到他对那些弹孔摇了摇头。
“真不敢相信我们认识9年了。”John说,他抖开了他的晨报,在窗外的光线下做漫无目的,不著重点的傻瓜式消遣性阅读。
“9年?恩,算一算差不多是认识了这麽久,我那会儿才27岁你就找上我了。”我正对著放置在书桌上的空棋盘进行一场脑内的自我竞赛,淡季,犯罪的淡季,我要被这淡季给逼疯了,我已经在考虑应该替那弹孔笑脸的旁边再增添点什麽花样好让它丰富一些,我把我的手指凶残的拧在了一起。
John意识到了我的烦躁,他连忙站起来催促我,“Sherl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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