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在他身上跟只吃饱喝足的大型猫科动物一样舔爪子的家伙也绝不会老老实实地告诉他答案,所以他得自己想,他能想出来,那个答案肯定非常重要。
演绎法,如Sherlock自己所说的那样,“对于一个真正的推理家而言,如果有人指给他一个事实的其中一个方面,他不仅能推断出这个事实的各个方面,而且能够推断出由此将会产生的一切后果。一个观察家,既已透彻了解一系列事件中的一个环节,就应能准确地说出前前后后的所有其他环节。”
窥一斑而见全豹,一叶落知天下秋,John想,他现在需要做的只是把所有的环节都连起来:
一,自己动了与Sarah安定下来的念头,并认为这不是因为自己开始想要追求一种平静的生活,而是因为他爱她。
二,Sherlock看出来了,并问了自己,而自己承认了。
三,Sherlock吻了自己,然后就一走了之。
四,几个小时后自己问他那个吻为了什么,Sherlock的反应则像在观察,好像自己是盘在培养皿里发酵了几个小时的霉菌,什么实验材料。
五,那一夜Sherlock矢口否认他爱他,而自己同样通过观察和实验得出了一个结论,那个吻只是代表了一种单纯的眷恋。
六,这一夜他再次吻了自己,并且观察。
七,然后他们睡了。
最终得出结论的那刻John突然觉得一股暖流从心中淌过——像小说里写得那样,一股暖流从心中淌过,让人感动得眼眶发湿。
看来Sherlock Holmes确实和他自我标榜的一样,冷静、理性,善于观察和分析,无论何时都不会放弃使用这种能力,严格自我约束着不让感情影响理智。
自己认为他从不肯爱人,这种认知如此根深蒂固,所以即便在第一个吻发生之后,自己也觉得那不可能是因为爱——百万分之一的概率,以统计学角度而言,基本等同于不可能。
所以那夜自己仍然坚持着不肯拆开那只“Sherlock Holmes礼物盒”,坚定地认为心中所爱之人是Sarah。
而Sherlock显然通过他那该死的、理性的观察看出了这一点,并且显然不想贸然毁了自己那个“跟某人结婚,蜜月去海边,生两个孩子,礼拜天推着婴儿车去公园散步”的未来,于是撒了一个谎,十分完美地蒙混过关——这不奇怪,毕竟当Sherlock Holmes决定说谎时,恐怕这世界上没有一个人能够看出来那是谎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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