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那个地方去取车。
在凉爽的夜风里驰骋了没多久,我和葫芦很快就发现这样一个事实:用小型柴油机改装的土制助动车是很麻烦的东西——在离城还有大概10里路的地方,发动机拉脱缸了。于是我们俩被迫弃车,徒步赶剩下的10多里路。那是个早春的夜晚,月亮很高很圆,默默陪着我俩;夜风象少女的发端,从身边温柔地掠过;四周一片寂静,我觉得田里高高的油菜丛中隐藏了无数的野狗,在疯狂地TK这两个匆匆的行人。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跋涉,我们俩到达车站的时候,已经下班了,重新开始卖票要等到早上5点。剩下的几个小时,我和葫芦又冷又饿,我屡次阻止了他想在街边睡下的企图,苦口婆心地告诉他,如果这样做,我们被城管抓进去事小,耽误了后面的大部队进城事大。在稳定了情绪后,我俩开始认真考虑怎么过这几个小时。我那时候很穷,葫芦因为有女朋友,也很穷,把买票的钱除开,一共还剩12块。通宵录像要8块钱一个人,不够。这时,我看到远处有家破旧的桌球馆,于是拉着葫芦走了过去。一问,通宵营业,好;价钱?一元一桌。看了看里面那活象灶台的球桌和比香蕉还弯的球杆,再想想我们的处境,我和葫芦默默地一人选了一根球杆,开始打发这个漫长的夜晚。
到凌晨5点的时候,我们勉强打了7局,兜里还剩了5块钱。葫芦到街对面买了6个大包子,花了三块,一人买了包冰凉的豆奶,1元6毛正。剩下了四毛钱。
票买好之后,用仅剩的4毛钱给CAT茂打了个CALL,然后我们俩就在候车大厅找了个干净的地方坐着,一边祈祷千万别收不到我们的CALL,没钱再打第二个了。所幸7点出头,剩下三人精神饱满地出现在了我们面前,5个人总算汇合在一起,上了出发的汽车。
一阵昏睡之后,我被推醒,一看,目的地已经到了。那时候的西岭,开发得远没现在这么发达,放眼望去就是一座荒山,高处飘着无数的云,连点雪的影子都看不见。一个好心的当地人提醒我们,虽然下面看不见雪,上了雪线就完全不一样,于是要我们买雪爪,说系在鞋上一定有用。将信将疑之下,我们5个人买了4双——事后证明这个决定是多么的正确,不然的话我现在就躺在西岭某个不知名的山谷里,你们也没机会看我写这篇东西了。那个唯一没买雪爪的人是东哥,号称全系第一猛男,当时穿单衣,单裤,薄皮鞋(!),硬是把雪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