们住宅处的大门发出很大很响的声音,她仿佛把一只飙飞的弧圈球踢进了球门一样把英姿勃发的自己送到我眼前,风风火火,身上带着一只中学生式的书包,嘴里边边笑边嚷着些孩子气的话:“哎哟哟我一口气跑回来的胖胖你今天有没有干坏事。……”她把一只洗干净的西红柿送到我嘴里,西红柿表皮上还水淋淋的。我不知道她是在那儿洗的,因为没听见她在上楼时的任何一个楼层停留。她又跪下身子,像到河边上吃水的小绵羊那样,弯下脖子,把一天里最初的一个热吻送给我,她粗重的膝盖顶在我鞋子上,我有时会疼得忍不住想叫喊。那会儿,我像现在这样坐着,在弹吉他:就像这姿式,我每天都练习很多个小时,独自一人,写作也一样,只不过身体的姿式变一变。现在想起来,弹吉他的姿式很适宜于爱人跑回来依偎在你怀里,没错。写作则更枯躁乏味,更加不食人间烟火。
《雨滴》——怎么样?人挽留不住的东西,一滴雨水也许能挽留住。这段旋律是不是很雅致?一种哀怨的雅致。作曲家好像在用跨度很大的和弦描摹他恋人脸庞上一滴雨水的弧度。这是青春的纪念。我有时候想,是一种专注的回忆。
1990年早春第一场雨,我和英子在一起。我有一个同学开剃头店,我们去他那店里玩,去之前一整天在山上。我们钻进了一个山洞,专挑最僻静的山间小道走。真正疯玩了一整天。离开山以后,在人面前,只要一有机会,俩人的手就搀握在一起。对这场雨,我格外记忆犹新,因为是在下山的路上,天开始飘下零星小雨,我俩全很诧异,我俩赶紧骑车往城里赶。山在距城三四公里的江边上。那时我们还没有朋友借予的那间小屋。还差几天没搬进去。天只要一黑,俩人就无处可去,就像打游击一样的各个以前熟悉的朋友家之间乱窜。那天,我一下子就想起了我那个同学,去他的店里,一半为了避雨,一半是和英子难分难舍,俩人紧紧地粘连着,撕不开来。
在店里,英子开玩笑说:“我也来学剃头理发,行吗?”她喊我“胖胖”。我那位小学同到初中的老同学在一旁诧异地瞪着我,他的目光表情让我感到我是多么幸福!在人面前,我那一天拥有完整的幸福。真的,在反反复复的回忆里,我完全醒悟过来,弄明白了这一点,开剃头店老同学的眼神,至今还停留在我脑海里。
我们坐着,相互取笑,说些开心的话,全然忘了周围的环境,那家小店约摸只有六七平方样子,放并排的三张理发椅。进来的顾客零零散散,后来顾客走了,生意空了,同学的老婆就样子严肃地提议:“要不要叫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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