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那时是烧煤球炉的。记得后来分手不久,城乡间的燃料才普遍改朝换代,变成了煤气。但是90和91年,县城大多数人家,仍旧是烧煤球炉。小家庭过日子,我觉得烧煤球比后来的烧煤气,更有味道。那是日常生活的节奏之一,体现在煤炉上,要来得缓慢、稳重些,也就是说,更加从容;煤气再方便,再轻易不过了。“啪”地一声在灶具点燃,整个过程都火烧火燎的,仿佛催着人快去炒菜,休息,忙碌,快去直通通地做爱和离婚。与此相反,一只小小的煤球炉则显得悠闲保守多了,像一种旧式的人与人之间的温情。我们炖一锅排骨,先用一只烧剩下一半的红煤球把那锅排骨烧开,烧的时候,煤球还蛮发火的——你听说过这个词吧:“发火”,现在一般很少人用了吧,我意思是用在厨房间里。——烧开,撇掉锅上那一层泡沫,放黄酒、生姜以后,就重新夹一只新煤球加上去,加到旧热煤球上面,叫做“过煤球”。煤球过好,炉门关小,只剩一道透风的缝,就把这锅排骨慢慢炖熟,整个这一个过程,都更加富有人情味,甚至可以说,更为雅致。不要说吃了,过程本身也很养人。人们必须谦卑地对待这一烹制食物的过程,必须经常性地弯腰,鞠躬,朝炉子上的火眼火头行注目礼——那里像煤气炉这样粗暴、没教养?这样简便到不当一回事情?恐怕,恐怕有人不会同意,这是我个人的观点,它源自1990年那一场爱情。我和英子常围着一只煤球炉子忙碌。一个在底下劈木柴,生火,扇炉子,一个在上面倒豆油,炒菜,她在厨房里不及我的,缩手缩脚,只能炒几个最简便的菜。她生于1970年,身上已经有那新一代人的普遍习性。例如不擅长做饭做家务什么。她还算是勤快的,除了下厨房,别的方面都很能干。还会结绒线衣呢。狭小的厨房间暖烘烘的,她喜欢呆在里面,就是煤气味道太重了。她爱看我炒的菜,也爱吃我烧的菜。我们总是手挽着手,一起去楼下面不远的菜市场。她欢喜吃的菜肴有:豆苗、胡葱烧豆腐、油面筋塞肉、韭菜春笋、腌笃鲜、新蚕豆、红烧带鱼。全是我的拿手菜。过几天她就要在我耳边嚷嚷:好久没吃到胖胖烧的红烧肉了!于是我们就会结伴去菜场,称两斤最精肥的五花肉。回来,放点慈姑进去,慈姑烧得酥酥的,又硬实,又酥又粉。放土豆、山芋也行。一般是冬天放笋干慈姑、萝卜,夏天头放海带和菠萝。我至今仍记得英子爱吃的这道菜谱。女人和我在一起,我都能养得她们白白胖胖。
冬天,更经常的是炖排骨,用菱角剥出来的肉。精心拣挑一番,挑肉质厚实的菱角,炖小排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5页 /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