束。他的身子,晒得黝黑。她喜欢看它。她愿意他每天都来找她。在彩珠眼里,他恐怕也只是一堆好肉。可这堆肉已经从内部腐坏,土地吸干了他的血。
“你准备给我啥好处?”
“混账,我把身子给你了,还想要啥?”她捏了他一下。
“我要去城里。你得借给我点钱呢。我总不能这样走进城里吧?”他向她保证,挣上钱了就还。
“八成也是去拐骗人口吧?不然为啥急着找保根?保根天生是不成器的,抓了就抓了,我可不希望你被抓。”她盯着他。
“你就放心,我不会胡来。”
“我给你这个数。”她把两个指头按在他的胸脯上。
“二十?”
“二百。”
他立刻说行,便从炕上坐起来。她惊讶道,这就要走?他一怔,清醒过来,说,是想拉屎。她不满地说,事情真不少啊。
当便盆在屁股底下发出吱吱的响声时,他的内心有了极佳的预感。“我有姿色。”仿佛他真的找到一件武器,一根拐杖。记得八年前,城里的小保姆曾对他有过大胆的挑逗。不过真正的城市女子,从来不屑于多看他一眼。这是更刻骨的经验。我唯一的武器,还是头脑,除了它,我一无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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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耕过后,保瑞装了一百块钱,步行去了趟距侯家堡十五华里的县城,在集贸市场转了几个来回,用二十块钱买了一条蓝色牛仔裤,二十五块钱买了一件黑色加克衫,十块钱买了一件的确良衬衣,一块钱买了一双袜子,四块钱买了一块电子手表。摊位的皮鞋看着光亮,用手一捏,就发出怪响。站在城里人的杰作面前,他不想掩饰心中的轻视。秀娥向他传授了很多东西。
其实早在八年前,他就为这次行动积攒了必要的经验,虽然那次他并没有刻意与城市的各角落进行广泛接触。当时建筑队正给省城某机关的办公楼前建造一排一层的铺面,将近两个月的接触,承包人看他机灵,更可能是承包人跟莲花娘家的关系,就换他去任临时采购员。他起初认为这活儿比砌墙弄水泥自在,还能跟着承包人吃请游玩,好不风光。后来才发现,自己的经验如此不足,一个月后就被包工队里的对手挤走。
在国营百货大楼,他用三十块钱买了一双看上去很不赖的牛皮鞋。至此,一共花掉九十元。这就是进城的全副装备。
毕生第一次为自己花这么多钱,不知不觉,身上渗出一层热汗。他孤零零地坐在水泥台阶上,享受着金钱带来的种种奇怪的感受。他很有了交谈欲,跟穿得不错的四五岁的小姑娘说了好一会儿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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